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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的通知

日期: 2021-01-1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管在潼政务服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2020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渝府办发〔20203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第二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69号)要求,为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少跑快办,经政府同意,现就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原则上跨区县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均应通过“渝快办”平台进行办理。认真总结第一批10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附件1推进经验,复制、借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按照“就近受理申请、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批件快递送达”模式,打破户籍或居住地限制,建立“异地受理、异地办结”工作机制,推动第二批13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2020年底前实现跨区县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统一标准。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全市统一规范标准,对照《重庆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附件2),优化落实跨区县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流转程序,确保收件受理、过程办理、办结送达等环节高效有序运行。

    (二)建立协同机制。按照全市统一的办事规范,与其他区县建立远程会商和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采取“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的方式办理。尽可能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三)创新服务方式。对当场无法获取的证照证件和审批结果等,可以提供“邮寄送达”服务;对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适用告知承诺的,采取告知承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非重要资料欠缺的,在当事人书面承诺补齐补正后,采取容缺受理方式一次性办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反馈,解决出现的问题;加强与其他区县相关部门联系,建立协同联动机制,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区审改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指导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支撑保障。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潼南税务局等部门要作出表率,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全力保障尽快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对表推进任务。区电子政务中心全力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推进系统融合和数据共享。

(三)加强信息报送。区审改办建立常态宣传机制,实现一项、宣传一项,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宣传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应知尽知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区级有关部门对标先进,结合实际,锐意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工作总结、典型案例于202011报送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业务督导科。

联系人:范慧黠;联系电话:44578276

附件:1.重庆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2.重庆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

                重庆市潼南区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6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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