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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 2026-06-03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强制”收费、“居间”收费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无权限、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罚款;未规范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随意进行高额顶格罚款,未按规定给予不予、从轻、减轻处罚;违反程序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人员不适格,超越法定职权开展检查;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或者其他变相检查行为,违反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相关规定;检查过程流于形式,难以发现真实问题,发现问题未能明确整改要求,跟踪问效监管闭环缺失等情形。

(四)乱查封、乱扣押问题。实施扣押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期限违规,无主体、人员资格的主体、人员实施查封、扣押;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务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重复查封;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查封、扣押;未妥善保管或违规处置查封、扣押财务。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远洋捕捞”式执法,未履行协作协议或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执法;强制措施滥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利用“钓鱼”执法等手段违规将异地案件纳入管辖范围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违规设立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与考核结果挂钩,将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挂钩,直接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夺有罚没收入的案件管辖权;其他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的情形。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同案不同罚、类案不同罚;变相增加条件、设置门槛;执法裁量失范,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八)其他滥用职权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利用执法职权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收受或者索取财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执法不作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推诿扯皮、拖延处理以及粗暴执法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举报电话:023-44576276

(二)来信来访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金佛大道68号;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5楼住建执法办;邮编:402660

三、线索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610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围绕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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