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潼南区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5-12-04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潼南区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渝府发〔202417)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渝建发〔20255号)要求以及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社会专业评估机构的租金调查结论和规定计价规则,我们拟草了《关于确定潼南区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区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各部门与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12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潼南区桂林街道金佛大道68号区住房城乡建委,邮编:402660

二是将意见发至邮箱1159003476@qq.com

三是通过电话反馈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23-44576233

征求意见建议开始时间: 2025-12-04,结束时间:2025-12-14,征集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潼南区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确定潼南区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渝府发〔2024〕17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渝建发〔2025〕5号)之规定,现就潼南区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标准予以公布,2025年12月15日起按照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2025年12月15日前已入住的公租房保障对象继续按照2-2.5元/平方米▪月标准执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廉租房)租金继续按照1-1.5元/平方米▪月标准执行。

附件:潼南区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表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04日

附件:

潼南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表

序号

公租房名称和地段

建筑面积区间

(平方米)

有无电梯

计价单位

租金价格

1

寨子坡西门

34.31-50.27

/.

3.5

2

寨子坡东门

36.33-49.63

/.

3.5

3

碉楼坡5号楼

34.91-50.55

/.

3.5

4

碉楼坡1号楼

33.8-49.31

/.

3

5

东门口2号楼

37.21-51.77

/.

2

6

东门口3号楼

34.71-38.55

/.

2

7

书院坡4号楼

37.66-50.75

/.

4

8

东圣街1号楼

30.54-49.23

/.

4

9

东圣街2号楼

29.09-51.58

/.

4

10

东圣街3号楼

29.09-51.58

/.

4

11

锅铺湾E

33.87-38.86

/.

4

12

锅铺湾F

35.26-49.32

/.

4

13

幸福苑1-6

39.08-50.61

/.

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