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2018年潼南区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20个排水超标 |
整改责任单位 |
潼南区 |
整改目标 |
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12月底完成2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建。2.提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水平,加强出水水质监测,开展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经费,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3.持续推进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率。整改成效:一是完成22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出水达到一级B标排放;二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维督导,对镇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全覆盖检测,将污水处理厂运维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三是2019年,采用EPC模式推进潼南区场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建成镇级污水管网59.174公里;2021年3月,涪江沿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建成乡镇污水管网24.06公里。 |
整改时间 |
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敬峰,023-81659808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