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建委“三减”优化房屋市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是减事项。遵循“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的原则、全区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均实行竣工联合验收,联合验收事项由改革前的6项优化为4项。二是减流程。取消竣工验收备案,以“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证”,现场通过全部验收事项的,可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三是减时限。推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告知承诺制。验收办理时限在市级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由改革前的12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压减时限58%。截至目前,已办理6个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最短耗时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