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呼我为”政务咨询投诉办理
| 重庆市“民呼我为”政务咨询投诉办理 | ||||||
| 编号 | 02002602274413 | 反映渠道 | 12345热线 | 办理时限 | 截至2026-03-19 | |
| 事项类型 | 求助 | 事项领域 | 住房城建>住房与房地产>住房>房屋改造>其他[主] | |||
| 反映人 | 市民,19302325287 | 反映时间 | 2/27/2026 19:09 | |||
| 反映标题 | 核实潼南区危房改造补贴政策 | |||||
| 反映事项 | 市民来电反映:自己是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吉家村的村民,现房屋存在垮塌的风险,居住存在安全隐患,想要进行危房改造,现市民诉求:核实潼南区是否有关于危房改造的补贴政策。 | |||||
| 办理追溯 | 步骤 | 受理时间及用时 | 办理单位 | 办理意见或结果 | ||
| 1 | 2026-02-28 10:04,1天 | 潼南区智治中心 | 现将群众诉求件交办你单位核实办理: 1.若有改办意见,请务必先行与区级平台沟通,严禁擅自直接退回; 2.请与反映人建立良好沟通联系,提高评价解决率、满意率(注意保护反映人隐私信息); 3.若有涉及其他单位的诉求,请及时申请增加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汇总协办单位办理意见并答复; 4.匿名或无法联系反映人事项请按要求答复。 | |||
| 2 | 2026-02-28 13:29,1天 | 潼南区住房城乡建委 | 市民: 您好! 您反映的编号02002602274413问题,已收悉。现将危房改造补助的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按照潼南区住房城乡建委、潼南区乡村振兴局、潼南区民政局、潼南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潼建委发〔2021〕54号)文件要求,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关于农村低收入群体身份认定,可向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咨询); 二、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 三、C级实施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0.85万元;D级和无房户实施拆除重建和新建的每户补助3.5万元(其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1万元)。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445861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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