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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救济渠道(2023年)

日期: 2023-12-26

行政处罚救济渠道(2023年)

   如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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