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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潼)建罚[2023]第019-1号四川京宸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罚信息

日期: 2024-01-02


案件编号

(渝潼)建罚[2023]019-1

公司名称

四川京宸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违反事项

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处罚事由

该公司在中骏世界城一期1号楼至26号楼及附属车库、幼儿园项目中,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

处罚金额(万元)

3.3

处罚时间

2023.12.25

处罚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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