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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潼)建罚[2023]第020号黑龙江中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信息

日期: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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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渝潼)建罚[2023]第020号

公司名称

黑龙江中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反事项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处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事由

该公司在承建的潼南区阳光花苑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金额(万元)

2

处罚时间

2023.11.7

处罚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