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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2025年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9-29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2025年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建委发〔2023111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3-2025年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920

(此件公开发布)

2023-2025年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23-2025年潼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作计划(以下简称“3年计划)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快项目建设,如期完成任务,保障低收入群体、新市民、人才等住房需求。

二、工作目标

采取新建、采购的方式,筹集房源2800套。其中:区征地征收中心负责筹集300套(类别:公租房)、区工投集团筹集900套(类别:公租房)、区城投集团负责筹集1600套(类别: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兼容,包括置换原用于人才公寓的公租房300套)。

此外,2023年度区工投集团需归垫原挪用为安置房的公租房156套(公租房)。

三、节点安排

(一)2023年完成1140

1.区征地征收中完成300套(公租房)。方式:新建;建设地点:区工业园区东区(潼南区田家镇田桂路230号);总建筑面积:1.5-2.1万㎡;户型面积:50-70㎡。

2.区工投集团完成300套(公租房)。方式:新建;建设地点:区工业园区东区;总建筑面积:2.4-3.6万㎡;户型面积:80-120㎡。

3.区城投集团完成540套(人才公寓)。方式:采购。

此外,由区工投集团归垫原挪用为安置房的公租房156套(公租房)。

(二)2024年完成776

1.区工投集团完成300套(公租房)。方式:新建;建设地点:区工业园区东区;总建筑面积:2.4-3.6万㎡;户型面积:80-120㎡。

2.区城投集团完成目标任务数476套(公租房)。建设地点:梓潼街道毛家大坡拆迁项目安置后的剩余房屋。

(三)2025年完成884

1.区工投集团300套(公租房)。方式:新建;建设地点:区工业园区东区;总建筑面积:2.4-3.6万㎡,户型面积:80-120㎡;

2.区城投集团584套(公租房)。方式:采购。

四、实施步骤

(一)新建类。2023820日前,确定选址、各址建设数量、各址建设面积;2023830前,完成规划审批,用地许可,同步启动项目设计,2023930日前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

(二)购买类。2023825日前,制定3年计划采购方案。

五、人才公寓配置分类(540套)

(一)第一类(10套):面积130㎡左右,用于引进的院士专家等一类人才居住。

(二)第二类(150套):面积100㎡左右,用于引进的正高级专家、博士研究生等二、三类人才居住。

(三)第三类(380套):面积70㎡,用于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等四类人才居住。

六、工作职责

区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全区人才引进情况和人才需求,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人才公寓需求;提出人才公寓布局科学性,房屋品质、居住环境宜居性等建设意见。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资金申报、分解和跟踪管理;负责指导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负责落实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区财政局:协助区住房城乡建委对上争取资金,做好上级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区人力社保局:草拟修订人才公寓享受对象认定标准、界限;草拟人才引进与商品房购买销售适用优惠政策建议。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用地的规划调整、审批;及时出具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蓝线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审批。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项目整体推进工作,组织协调配合新开工建设类房源用地范围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标准的制定并报区政府批准等项目前期工作;负责购买类和资金换资产类房源,协调锁定房源工程验收、质量鉴定、品质评估,保证现房采购等工作;负责对上争取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人才公寓补助资金)。

区国资委:负责支持区属国有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运营;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

区工投集团、区城投集团:负责具体落实建设项目的方式,制定相关类别房源的资金统筹使用、项目前期工作准备;负责开展征拆数据调查,组织征地拆移民安置方案的准备工作,适时提前开展移民安置工作;负责项目立项申报,组织开展项目编制可研报告评估并上报,组织工程施工设计、完善补充勘探资料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步骤、时间节点,落实安全质量管控,完成实物房源交付等工作;负责完成归垫房源的归垫工作;负责完成置换房源的置换工作。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国资委、区工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协助配合,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各单位按职能职责指定分管领导,指派专职工作人员,按方案扎实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人员保证。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工投集团、区城投集团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增加业务能力强,政治站位高,有责任敢担当的同志参与建设项目的落实推进。

(三)制度保证。建立完善项目落实推进定期报告制度、工作联席制度等,各责任单位及时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指导协调解决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子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节点,确保工作落实。

(四)经费保障。区住房城乡建委积极加强上对争取,区工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做好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

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9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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