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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公租房维修维护标准及范围

日期: 2023-11-16


1、室外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包括:楼顶屋面、外墙、楼梯楼道、供电供水、排水管网、路灯、楼道灯、道路铺装、绿化等。

2、室内公共部位(含公共设施设备)、室内构件(包括:室内墙体、楼板、阳台栏杆等)及室内耐用配套设施的维修。

3、室内易损易耗配套设施(包括:水龙头、花洒、电灯、开关、电源插座、电线、门锁等)在房屋出租前(房屋空置时)的维修,出租期间造成的损坏不再免费维修。

4、属上述维修内容的,由管房单位免费维修。但因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责任、承租户的(使用不当)责任导致的维修,应由导致维修的(相关)责任人负责维修。

                                             咨询电话:44591935(公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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