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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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26


2023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各项部署,围绕区住房城乡建委中心工作,坚持稳进增效、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将法治建设落实到住建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区住房城乡建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住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通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党组会领导领学、支部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潼南普法等多种平台广泛学,深入学。二是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市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面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定区住房城乡建委《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工作,保证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积极推进数智赋能法治化改革。按照市委、区委推进整体智治的要求,区住房城乡建委以智慧住建为抓手,加快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持续梳理核心业务,策划推出一件事、编制三张清单、开发上线特色应用。跟进市住房城乡建委渝悦·安居、内涝治理一件事、数字管线、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审批在线、公租房管理服务、农房全周期管理、智能建造在线等重大应用,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启动了智慧工地项目,实现人员实名制管理、施工安全智慧监控、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等智能化应用。

(三)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第二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区和法治住建工作的责任感,将机关、企业、工地、社区、物业小区作为住建法治宣传主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场次,宣传标语39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1240多份。持续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对标对表补齐短板,严格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法治政府创建迎检工作,以创建促提升,助推全区法治政府成功创建。

(四)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案促改专项行动。主要领导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批示“以案促改”工作,针对2022年行政复议纠错案与败诉案情况,选定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两个方面开展专项行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问题彻底到位,一问题一研判,一案一剖析,对标对表进行整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问题。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制定《房地产市场一区一策工作方案》,延期第十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购房激励政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和规范性文件2件。落实缓减免政策,推行监管资金以保函替代现金的形式缴纳,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六)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推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网上审批、容缺后补、竣工验收等工作。推广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深化一网通办。从建筑市场行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等方面开展双随机检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七)加强和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动态清理与定期处置相结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积极参加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培训,推广应用公平竞争审查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系统,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在住建系统见行见效。

(八)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党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委党组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先后召开党组会12次。聘请曾勇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区住房城乡建委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做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九)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需、企业所想、基层所盼,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2023年组织6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年度培训考试;组织141名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在线旁听庭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住建领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十)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积极参与培育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项目。按《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镇(双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将赋权清单内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工作规程等与双江镇人民政府做好对接,加强对其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将防空地下室建设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管职能移交给区发改委。

(十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召开案件审查会3次,集体讨论重大执法决定13件,按规定统一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和文书模版,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

(十二)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参加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有效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制定全年行政执法计划,持续加大对全区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企业、开发企业、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市场行为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等工作,建筑施工扬尘有效管控,非法搅拌站有效拆除。2023年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为定为优秀等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法治领域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审计巡察提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承办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37件,其中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16件,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

(十四)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庭出声应诉率100%。在行政诉讼应诉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尊重并落实法院生效裁判,并切实履行法院裁定。

(十五)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根据区府办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设区住房城乡建委网站,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高干部职工知网、懂网、用网能力。

(十六)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为有效应对问题楼盘业主群访问题,抽调区工作专班重点成员单位同志到区住房城乡建委集中办公,提升现场应对处置能力,防止发生过激行为和群体事件。2023年依法处理质量、安全、噪声扬尘扰民、农民工欠薪、物业矛盾纠纷累计804起。持续深化建筑、物业、征收领域大调解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住房城乡建委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法治建设督察相关问题及整改落实措施,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推送学习资料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10余次。三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每年度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告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积极履行法院行政判决和裁定。

(二)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常态化咨询法律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加强行政内部监督,依托内审制度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严密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群众等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带头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三是切实完善政务公开程序和公开机制,督促行政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管方式等事项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四)加强法治建设保障。一是着力研究解决基层法治基础薄弱、法治人才不足等问题,通过函授、自考、招聘、选调等方式加大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二是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执法支队、法制审监机构在我委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财政经费保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单位业务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常态化咨询和建议。

三、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干部对法定程序、法律规定掌握不够精准,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加速推进,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物业管理、商品房交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信访案件呈现频发高发趋势,加之受经济下行影响,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资金困难,在行政执法和依法征收上难度叠加,给依法行政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

(三)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能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由于未受正规培训,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透彻,专业性不强,导致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切实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树立依法治国的思维与理念,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去维护经济发展与稳定,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切实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二)切实履行法治住建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当前形势,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罚制度,加强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教育警示、指导约谈等方式,避免随意执法、过度执法和以罚代法。持续推进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依法解决,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纾困,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提升执法效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市级、区级要求,优化权责清单。按职能严格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效果。注重对住建领域难点热点问题的研判,加强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护航法治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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