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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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21


2022年,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全年围绕区住房城乡建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住建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区住房城乡建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措施

1.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开展二级班子列席旁听,学习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节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宪法》、党内法规及行业规章。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内容和年度法治理论考试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职工大会、法治理论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学习方式,组织参加建设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法律知识继续教育、法治教育网的精品课程学习及潼南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等培训形式,坚持用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助读物,提高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增强学习实效。

3.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行政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党领导全面依法行政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二是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重庆市和我区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三是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4.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一是围绕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发力,细化职责任务边界。按照市级、区级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增加排水许可和排水管网日常运维管理,增加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执法职能。二是进一步厘清了城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工作职责,切实预防和解决了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问题。三是严格按照《潼南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办理事项清单》开展工作,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取消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四是严格按照《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庆市建筑市场行为执法工作手册》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建立了突发事件预警机制。修订了《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了《2022年洗菜溪泵站防洪度汛应急响应预案》《重庆市潼南区城建档案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住建系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运转有序、灵敏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建立了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建立了《住建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潼南区物业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全区建筑工地、房地产经营场所、物业企业服务区域和住建系统单位机关内部切实做好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

6.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区住房城乡建委依法处理质量投诉177起,安全投诉54起,噪声扬尘扰民投诉54起,农民工欠薪42起,物业矛盾纠纷287起,均有效化解矛盾。二是建立潼南区建设领域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纠纷、合同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调解。印发了《潼南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潼南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对征地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多次会同相关部门与权利人进行沟通,摸排情况,逐步实施化解。三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了建设领域、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制度、回访制度、报告制度和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物业小区治安巡查,进行防盗防骗防火防疫宣传。五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专题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区住房城乡建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制定《重庆市全域静态管理背景下物业行业排查防控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三是坚持常态化咨询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信访纠纷听取律师意见。

8.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一是依法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建筑工地、房屋销售场所、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按照“一查二测三登记四对接五管控六跟踪”流程开展重点地区返潼来潼人员及车辆排查。二是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市级“25+10+15”政策,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20223+N房地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房地产逾期交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参展《第二届川渝住博会》,成功举办了第九届、第十届房交会。三是严格建筑业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机制,规范一线执法监督人员工作行为;制定建筑施工执法检查计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组织开展施工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在建工地控尘“六项工作”、“十项规定”和“红黄绿”标志管理制度,规范文明施工管理。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对重大执法决定召开案件审查会,进行集中研究讨论。本年度已召开案审会6次,集体讨论建设领域违法事项行政执法决定26件,通报行政处罚案件7件。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及时公开,本年度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22条。五是加速村镇建设,计划整治旧房1100户,目前完工569户,在建126户;双江镇金龙社区列入“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争取补助资金1200万元;推进村庄亮化,增添公共照明设施710盏;宝龙镇成功争取到创建美丽宜居示范乡镇计划,新胜镇桅杆村桅杆坊已纳入第三批重庆市传统村落名录。六是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推广智慧小区2个,动态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405户;持续推进2022年人才公寓装饰装修100套,新分配公租房180套,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10万余元;建成城镇雨污管网50.4公里,改造雨污管网7.3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5%、处理率104%,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94%。开展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完成231477个建筑图斑调查。七是依法开展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梓潼二期(二道坎片区)、田家205线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19户,收到中央财政补助我区棚户(城中村)资金400万元,完成方碑坡(实验幼儿园)片区、东安大道南部片区城中村两项目接房487套。完成235120亩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确定方案的制作、发布工作,房屋拆迁930户,已拆迁房屋632户,未拆除298户,完成拆迁总量的68%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

1.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我委认真贯彻中央、市、区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落实“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厅办理、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网通办”要求,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审批工作更高效,努力营造让企业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一是依法服务有“准度”。坚持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办结、统一制证,严格执行“窗口初审、后台复核、首席批准”的三级审批制度,切实规范审批业务流程,坚决杜绝“窗外办理”、“法外办理”和“超时办理”。建立申请内容初审复核机制,加强对入驻人员廉洁教育力度,细致排查廉政风险,筑实筑牢廉洁“防线”,坚决防止“吃、拿、卡、要”等行为。二是热情服务有“温度”。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学习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和绩效考核办法,激发服务人员热情接待、优质服务每一位办事群众的内生动力。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办理事项清单,2022年度通过“渝快办工程建设审批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审批,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线”上完善并发布审批服务事项简介、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结果样本等“标准化”信息,方便群众“足不出户”了解整套办理标准和审批流程。“线”下精心制作各个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细化申请内容和程序,形成各类申请材料模板、范本,节省了群众现场办事时间。主动与邮政部门协调对接,实现办事单位和群众“不跑路”、“少跑路”。三是创新服务有“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针对申报材料不齐全、填报错误等情形,一次性告知办事单位和群众补充,对暂未取得土地手续的工业项目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允许先受理后补正。推行施工许可阶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和施工单位为该工程办理保险的凭证实行告知承诺,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竣工联合验收,取消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以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代替竣工验收备案证,验收事项由之前的6项优化为4项,减少事项33%,联合验收办理时限由之前的12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压减时限58%。实行提前服务,探索实行申报材料预约报送。

2.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化解物业矛盾纠纷200余起,调解房地产开发引发的矛盾纠纷30余次,调解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10余起。二是建立潼南区建设领域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纠纷、合同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调解。成立了潼南区物业监督管理中心,与街道、社区一道对物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及时协调化解。对征地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多次会同相关部门与权利人进行沟通,摸排情况,逐步实施化解。三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了建设领域、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制度、回访制度、报告制度和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四是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成功化解刘公普住房补贴信访积案。五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物业小区治安巡查,进行防盗防骗防火防疫宣传。六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年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市住建委安全监督工作手册严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开展风险研判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住房城乡建委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推送学习资料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10余次。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落地落实。三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每季度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告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常态化咨询法律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一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市、区防疫要求,依法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建筑工地、房屋销售场所、物业小区疫情防控。三是严格建筑业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绿色建材、建筑产业链发展;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速推进村镇建设和全区老旧小区改造;依法开展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四是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依法征收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费。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加强行政内部监督,依托内审制度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严密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群众等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带头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三是切实完善政务公开程序和公开机制,督促行政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管方式等事项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五)加强法治建设保障。一是着力研究解决基层法治基础薄弱、法治人才不足等问题,通过函授、自考、招聘、选调等方式加大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二是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执法支队、法制审监机构在我委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财政经费保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单位业务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常态化咨询和建议。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不够。对法定程序、法律规定掌握不够,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还不够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有待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双重影响,行政执法与稳经济增长相抵触,行政执法陷入两难境地,被行政处罚相对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配合度不高,罚款缴纳有迟延的情况出现。

三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有难度。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延期交房、违规交房、拖欠民工工资、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问题时有发生且化解难度系数大。

四、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多种形式,对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和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教育,以解决具体问题为导向,强化将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到实际工作。

二是继续夯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当前形势,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加强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教育警示、指导约谈等方式,避免随意执法、过度执法和以罚代法。对于困难企业符合减免缓相关政策的,要积极帮困纾困,为企业生存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效果。在行政审批、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延期交房、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等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方面,持续排查化解稳控,做好宣传解释、强化法治宣传,引导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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