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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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2-23

 2021年,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为主线,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围绕区住房城乡建委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制监督,委党组书记、主任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机关内设科室层层负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住建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据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渝快办,实现一张蓝图生成、一个平台审批,实行多测合一、区域评价成果运用,专门设立小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预审、安全质量提前介入,推行保证金、监管资金担保或保函制度。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开展建安系列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等专项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三是持续巩固脱贫住房安全保障成果,荣获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05户,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13.93万户。有序推进双江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完成古溪镇禄沟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成功申报新胜镇桅杆村为市级传统村落。四是有序推进51项城市提升重大项目,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7个、新增停车位394个,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659户、高层建筑可燃雨棚拆除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创建智慧工地12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个。实施配套管网和PPP项目雨污水管网建设,建成城镇雨污管网57.34公里,新增城市道路18.45公里、人行道面积6.39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五是全力推进了铜安高速、双江航电枢纽、铜车坝水库、城市规划项目等46件、3530亩征拆工作。完成合安高速99个社、潼荣高速124个社补征地和区医院三期房屋拆除。完成5个镇街房屋拆迁408户、7万㎡和循环经济产业园743户征地协议签订及房屋初始登记工作。扎实做好已批未实施完结项目2万余名人员安置工作。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重庆市潼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建筑工程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先后开展涉及因出台或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法、公平竞争、长江流域保护方面等法律法规,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四轮清理工作,共清理委内文件869件,其中:修改1件,废止4件。二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信箱600余件,2021年度区住房城乡建委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理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按要求进行了公开。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对单位年度预决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企业资质办理、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房地产开发前期物业招标及中标结果等进行公示公开,编制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标准目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二是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制定潼南区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和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制定潼南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召开听证会公开向物管公司征求意见。三是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度,通过党组会、主任办公会集体决策重大事项。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按照《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庆市建筑市场行为执法工作手册》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文书规范标准》的要求,做到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内容齐全、格式正确、归档完整。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三是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除有法定依据外,不要求特定区域或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积极整改。四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五是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区委法办《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公示的通知》(潼委法办〔20202号)文件要求,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区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通过考试。六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重庆市潼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区住房城乡建委依法处理质量安全、噪声扰民、农民工欠薪等投诉,矛盾均有效化解。二是建立潼南区建设领域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纠纷、合同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调解。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街道、社区一道对物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及时协调化解。对征地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多次会同相关部门与权利人进行沟通,摸排情况,逐步实施化解。三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制定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制度、回访制度、报告制度和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四是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成功化解刘公普住房补贴信访积案。五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物业小区治安巡查,进行防盗防骗防火防疫宣传。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住房城乡建委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推送学习资料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10余次。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落地落实。三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研究法治建设相关重大问题,每季度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年终述职(述法)报告,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提高。部分干部职工没有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推动法治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宣传教育未完全到位。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三是行政行为规范性还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待提高,征地拆迁等工作仍存在诉讼风险,行政执法落实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等等。

四、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加强宣传工作,让企业知法懂法畏法敬法,并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推动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贯彻落实《重庆市潼南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潼南区法治社会实施方案(20212025)》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说理式、柔性执法方,进一步加大法治人才培养的力度。

三是创新普法方式。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普法效果。在行政审批、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政务服务、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等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方面,持续排查化解稳控,做好宣传解释、强化法治宣传,引导他们依法解决。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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