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2018年潼南区城乡建委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1-01-22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7科1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国有公司,在编人员90人,退休人员37人,在编公务车4辆。国有资产中:房屋面积5784平方米,在用;公务车4辆,在用;空调、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243项,在用;激光测距仪等专用设备43项,在用;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家具用具设备104项 ,在用。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建监察执法工作;执行统筹城乡建设政策;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区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执行勘察、设计活动政策;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执行建筑活动政策,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竣工验收等工作,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政策,监督执行工程造价定额;负责政府投资的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执行村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筑节能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0.33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3369万元,比2017年增加44.8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66.3369万元,比2017年增加28.82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医疗保险缴费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4万元,比2017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税费征收成本增加,主要用于配套费征收等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 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比2017年增加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比2017年增加0.4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2017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项目支出及绩效情况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1.83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万元。

(1)“智慧工地”监控中心运营项目,预算拨款36万元,支付运营管理费。绩效目标是:实现远程监控施工现场。

(2)项目前期工作项目,预算拨款40万元,支付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开展10个项目。

(3)建筑执法和安全质量外聘专家咨询项目,预算拨款20万元,支付专家咨询费,绩效目标是:执法检查4次,安全检查4次、质量大检查4次,提升建筑行业管理水平。

(4)农村危旧房改造专家咨询项目,预算拨款22万元,支付专家咨询费,绩效目标是:危改检查3次。

(5)非税征收工作项目,预算拨款200万元,绩效目标是:实现2018年非税工作收入1亿元。

(6)纪检组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拨款6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纪检组工作正常运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