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建监察执法工作;执行统筹城乡建设政策;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区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执行勘察、设计活动政策;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执行建筑活动政策,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竣工验收等工作,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政策,监督执行工程造价定额;负责政府投资的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执行村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筑节能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现有编制88人,内设7个科1室,下属4个事业单位和1个国有公司。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0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49.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遗孀人员生活补助,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4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49%,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建筑质量安全、建设执法、城镇化办公、档案维护、农村危旧房改造、税费清理和人防费以及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运行经费。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比2015年增加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54元,主要是检测所、设计院改制人员调进、政策性调资和“撤县设区”职工晋升增支以及新增职工。项目支出减少15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费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