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21条。其中政务动态224条,履职依据21条,领导简介6条,机构职能1条,联系我们1条,规划信息3条,统计信息2条,预算决算9条,应急管理30条,监督检查68条,备灾管理、灾后救助、款物管理38条,行政权力清单1条,服务事项清单1条,政策文件44条,安全生产领域等其他信息28条。通过“信用潼南”双公示系统,及时公示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单条数据信息406条,其中行政检查148条、行政处罚32条。通过“潼南应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部门和镇街工作动态、各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科普知识、事故案例警醒等图文信息和短视频53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未结转和新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与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的通知》(潼应急〔2021〕18号),根据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的通知》(渝应急办发〔2021〕22号)要求,对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栏目进行规范化调整,并指导23个镇街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救灾领域栏目规范化设置,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并做好政务新媒体“潼南应急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我局修订完善《潼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潼南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宣传制度》等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内容保障。坚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7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2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有些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需要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2022年,我局将认真结合工作实际,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以公开促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学习好领会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加强信息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潼南府办〔2021〕54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任务落实。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按照要求及时向区发展改革委报送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并主动转发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主动公开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以及相关工作要点。二是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三是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一线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企业安全防疫指导和督查检查等工作,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全面推进政策解读工作,着眼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要求及时调整部门网站基层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策文件栏目,与市应急局政策文件栏目保持数据同源,并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潼南应急发布”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积极转发上级部门政策解读相关信息。二是按照《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12345热线知识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收集整理本部门知识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向区政府办报送,对外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并做好相关单位、企业、群众的咨询服务。三是严格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舆情,2021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舆情。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整合本部门对外联系电话、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信箱、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服务等信息诉求反映渠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能力,2021年度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0个、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二是按照要求及时向区司法局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做好公示工作。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潼南应急发布”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平台运维管理。四是严格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的通知》(渝应急办发〔2021〕22号)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增设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相关栏目,指导督促23个镇街增设救灾领域栏目,促进平台规范化建设。五是认真梳理并公示本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公开2021年潼南区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照目录要求,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文件精神和区政府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没有存在因信息公开向申请人收费的情况。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一是认真梳理本领域法定主动公开事项、豁免公开事项,形成政务公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于规定时限内向区政府办公室进行报送。二是认真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