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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遗失作废声明

日期: 2025-10-28

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遗失作废声明


兹有我单位1名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丢失,现宣布该遗失证件作废,持证人信息如下:

姓名:李迁陆;执法证号:22005224029;证件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以上执法证件即时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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