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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2023年灾害信息员公示

日期: 2023-02-14

一、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

规范灾情统计报送。灾情统计报送是灾害信息员的主要职责。灾害发生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在灾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对于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初步情况,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接到应急管理部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包括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各级灾害信息员要规范信息报送渠道,除紧急情况外,应统一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

二)规范灾情台账管理。灾情台账是实施灾后救助的主要依据,各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倒塌情况,应按照灾情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加强台账管理。灾害信息员应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规定格式和要素填报各项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灾情损失、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台账(有具体死亡失踪原因描述)、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和下步工作建议等要素。

三)规范灾情核查核定。灾情稳定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做好本地灾情核查核定。省、市、县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可能达到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级别的重大灾情,要报请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灾情会商核定,并逐级建立同本级涉灾部门的会商核定机制,确保各涉灾部门灾情数据准确、口径一致。

二、灾害信息员联系表

部门/镇街

灾情信息员

办公电话

区应急管理局

邓贵碧

44552309

桂林街道

81659086

梓潼街道

李红梅

文和林

81659894

大佛街道

龚海涛

米福伟

81655365

柏梓镇

44710002

双江镇

张中发

44860001

古溪镇

张碧莲

81658216

塘坝镇

穿

44340000

小渡镇

廖一臣

石学森

44270001

崇龛镇

曾继文

44750001

卧佛镇

刘兀伟

44770000

龙形镇

陈仁富

李智奇

44445400

太安镇

米俊杰

卓林荫

44310000

田家镇

44316513

玉溪镇

赵丹丹

44810001

上和镇

44410001

米心镇

全卫东

44815513

新胜镇

廖红勋

44760025

宝龙镇

黄维兴

44220172

群力镇

44816771

别口镇

赵相龙

44415513

花岩镇

赵术雄

44820399

五桂镇

刘意思

彭俊杰

44775513

寿桥镇

吕家宇

4427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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