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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21-07-16

潼森防20212

重庆市潼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的

人民政府街道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南区森林草原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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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预防治理根本措施,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强化集体林地森林防灭火工作,构建优化、高效、协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救援能力,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严控因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1‰以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重点措施

(一)压实防灭火责任。

1.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区政府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区人民政府与镇(街)和有关部门,镇(街)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与林区农户层层签订防灭火责任书,逐层逐级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各镇()在森林防火期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实际,聘用护林员,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在重要节点期间,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深入林区、重点镇街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分区级、镇(街)、村(居)三级开展指挥火灾扑救,相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指挥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围绕抓清除、搞修复、谋建设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主线,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2.落实部门防灭火监管责任。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区林业局履行森林火灾科学预防工作,组织开展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等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配合应急部门做好灾后森林资源损失评估,协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森林防灭火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调查处置。区公安局负责研究部署本系统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现行职能职责开展先期火情处理。

3.实经营单位防灭火主体责任。森林经营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建立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在森林防火期,根据需要增设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情及时开展处置扑救。每年开展至少1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4.强化护林员巡山守卡责任。镇街、林场与护林员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落实护林员巡山守卡岗位责任,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管护区内日常巡护、守卡,排查风险隐患,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火情早期处理。

(二)加强火灾预防。

预防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础,镇(街)、有关部门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时、做在基层,把火灾预防工作落实落细。

区林业局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推动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校园、进林区(社区)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强化预警监测工作,区林业局、潼南气象局要建立长效协同机制针对高火险气象天气,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并督促检查指导镇(街)、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发现火险情要及时核实并报送区林业局和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加强火源管理,森林防火期内,各镇(街)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站(哨卡)值守,落实进山扫码工作,将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要严格野外用火的审批、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最大限度避免发生人为火灾。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坚决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威胁城市、居民点、加油站等重要目标重点部位安全。

(三)严格监管执法。

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深入林区开展走山走水督查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行为。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破,严厉打击放火、失火等犯罪行为。

(四)完善设施建设。

林业部门要会同应急、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的指导意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或改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林火智能监控建设和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配备5套森林消防水泵灭火系统(每套森林消防水泵灭火系统包括1台背负式森林消防水泵、1个移动森林消防水池、500米消防水带),加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结合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统筹推进森林防火道路、防火通道等建设力度,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带、消防水池建设(九龙山森林公园),增加运兵车、远程消防供水车等防灭火物资装备及防灭火物资储备。

(五)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指导镇街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形成区、镇街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加强各级森林消防应急力量建设,强化培训和演练,努力打造一支拉得出、用得上、能战斗的综合救援队伍。

(六)责任追究。

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森林火灾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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