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安全生产领域 > 行政管理 > 应急管理 > 应急处置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防汛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23-07-28

潼汛指〔2023〕9号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全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防汛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据监测预报:重庆市气象台 7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发布极端降水警报,潼南区五桂镇、 柏梓镇、崇龛镇已出现强降水,未来 2 小时仍将持续,小时雨量可达80 毫米以上(3 小时累计雨量可达 150 毫米以上)。重庆市水文监测总站2023年7月27日23时40分发布洪水橙色预警,预计潼南区琼江泰安站未来12小时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水位将超保证水位(248.50米)1.5~2米,涨幅7.5~8米。

经指挥部会商,按照《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于2023年7月28日0时30分将琼江流域防汛III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防汛II级应急响应,涪江流域维持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道)、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立即进入“战时”状,紧急行动起来,加快撤离速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员到岗到位到现场,继续严防死守,威胁区域的警戒管控,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28日0时30分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