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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市级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 2022-09-16


渝减办〔202232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终止市级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鉴于我市“7·15”干旱灾害灾情总体趋于稳定,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2〕14号)规定,经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报请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17时,终止市级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目前,受灾地区救灾任务仍然非常繁重,请有关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继续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受灾群众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915




附件下载:

渝减办32号.pdf


原文链接:关于终止市级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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