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我区当前正在全面推行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促进我区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内经济规模、行业特征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明确检查的重点和难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确保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区、乡镇(街道、园区)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执法。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实效性。
(二)及时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2021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
3.2021年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目标: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力争实现死亡零。
非煤矿山工作目标:
1.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全年非煤矿山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使标准化建设工作务实开展。
2.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扎实开展长期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分别是:范健强、姚迪。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0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60天。实施行政许可共计80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30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20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3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3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10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30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1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42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70天。病假、事假共计10天。检查指导镇街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共计2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2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监督检查的原则
1.根据全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诊断,改进安全设施设计,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提高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和安全防御能力。
2.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对危化品企业开展“一体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检查监督)工作的要求,对全区部份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一体化”工作检查,对全区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一体化”工作检查。
3.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开展“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独立安全仪表系统治理。扎实抓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点(店)专项整治。
(二)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企业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2.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开展“一体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出资人参加“一体化”检查情况的反馈会,对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计划,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装置按要求增设安全仪表系统情况;
(6)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7)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8)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
(9)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三严禁”、“六严禁”、“两关闭”的要求,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三)非煤矿山监督检查的重点
非煤矿山:监督检查的重点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情况;“日周月”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教育情况;高陡边坡和附属设施治理情况;设施设计与现场的符合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58天)
1.一般监督检查。
(1)全区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3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共检查23家次。
一月份: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塘坝胜利加油站
二月份:重庆同辉气体有限公司、重庆凯益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三月份: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月份:潼南区柏梓金源加油站、中石油柏梓加油站
五月份:重庆市潼南区智慧加油站、中石油双江加油站
六月份:潼南区小渡泓畅加油站、潼南区小渡农机加油站
七月份:重庆市潼南区福安成品油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加油站、中石油太安加油站
八月份:重庆市潼南区霖艺商贸有限公司五桂加油站、潼南区卧佛加油站
九月份:重庆万利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东安钾肥有限公司
十月份:重庆江川化工有限公司
十一月份:玉溪河边加油站、新华加油站
十二月份:葆菁蔬果为民充装站、中石油江南加油站
2.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全年检查2次。
3.随机抽查:全年对260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户共抽查4家次。
(五)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42天)
(1)一般监督检查。
全区14家非煤矿山企业共检查21家次。
一月份:重庆市潼南区巨厦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二月份:重庆市潼南区焯鑫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铭万里建材有限公司
三月份:重庆市潼南区丽景建材有限公司
四月份:重庆潼柏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世娥建材有限公司
五月份:重庆市潼南区大桥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六月份:重庆川银建材有限公司
七月份:重庆市潼南区田家建材有限公司
八月份:重庆市潼南区吉垚建材有限公司
九月份:重庆市潼南区尊弘建材有限公司
十月份:重庆市潼南区巨厦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十一月份:重庆市潼南区源丰建材有限公司
十二月份:重庆市潼南区丽景建材有限公司
(2)专项监督检查。
六月份:重庆市潼南区源丰建材有限公司
七月份:重庆市潼南区传勋建材有限公司
八月份: 重庆市潼南区兴铜建材有限公司
(3)随机检查。
全年对全区范围内随机抽查4家企业进行非煤矿山的监督检查执法。
附件2
202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强化“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对全区安全培训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管执法;以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为执法方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格全区安全培训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以检查促培训规范,以培训促素质提升,以素质促本质安全,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二、监督检查人员分工和时间安排
从事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分别是:邓贵碧、李春兰。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6月、7月、8月、9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人=502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2人×4天/人=8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90天,包括全区安全培训专项督查2人×20天/人=40天;受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举报及查处18天;受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举报及查处共计12天;处理有关安全培训违法违规案件12天;参与相关安全生产专项行动8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计404天,包括干部教育培训46天;考试监考、巡考18天;行政审批36天;案件审核;法治建设等工作60天;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文化建设50天;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维护、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44天;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60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共计48天;病假、事假等共计2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2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按照分类检查原则,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及三项岗位人员的持证情况。检查安全培训机构是否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及要求落实培训工作,培训过程是否规范,培训档案是否建立完善,培训条件是否具备等。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培训”的原则,安全培训检查实现全覆盖,考试中心重点抽查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培训机构2家。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重庆凯益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丽景建材有限公司、重庆烟爆集团潼南金佛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协会、重庆市天鸟纳百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重点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
一是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二是“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三是档案管理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台账及证件复印件存档、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四新安全教育记录、换岗安全培训记录、复工前安全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和掌握情况记录、培训存档情况。四是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安全培训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
(2)安全培训机构检查内容
一是机构建设情况:培训相关管理制度、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二是教学管理情况:培训教学大纲、使用教材、授课教师课件;三是档案管理情况:学员档案管理、培训现场图片、培训质量的反馈、学员档案管理方式、档案规范性等。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8天)
1.日常监督检查
6月检查企业:重庆凯益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月检查培训机构: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协会、重庆市天鸟纳百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8月检查企业:重庆市潼南区丽景建材有限公司、重庆烟爆集团潼南金佛有限公司。
2.随机抽查
9月,随机抽查企业2家。
附件3
2021年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区应急救援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严格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加强对企业组织体系建立、救援装备器材维护保养、预案管理、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应急值班值守、应急逃生通道建设等方面的督查检查力度,切实增强应急管理执法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细致有效执行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企业依法履行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援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应急救援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区应急救援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环境。
三、执法工作量及任务分配
(一)执法工作量安排
1. 人员安排
目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人,分别为:张雪梅、黄星森、李建国。
2. 执法工作日安排
(1)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国务院第513号令规定)=753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312天。包括日常督查检查81天;开展随机执法检查153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急)举报查处24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24天;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30天。
(3)非行政执法工作日:441天,包括应急预案优化、评审、预案备案共计26天;应急平台数据录入共计9天;应急救援直属队伍培训、检查、考核共计22天;应急专家考核、培训、登记建档10天;区级应急演练及指导镇街、部门应急演练共计26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32天;值班共计24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83天;病假、事假共计15天;检查指导镇街、部门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36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4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8天。
(二)执法工作任务分配
1.日常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中所列的检查项目,共分七项:
(1)应急组织体系建立情况;
(2)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情况;
(3)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配备和保养维护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发布、修订、备案情况;
(5)应急演练组织、实施情况;
(6)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
(7)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设置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情况。
2. 现场检查方案的制定
每次检查须2人以上执法人员,纳入2021年应急管理检查计划的企业为52家。其中,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27家,纳入随机抽查25家。
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方案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有关规定,制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1)日常监督检查27家:
一月份:重庆凯益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重庆东安钾肥有限公司
二月份:重庆市万利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同辉气体有限公司
三月份: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月份:潼南区源丰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双江智慧加油站
五月份:中石油江北加油站、中石油石碾加油站、潼南区传勋建材有限公司
六月份:潼南区大桥建筑建材有限公司、中石化和光加油站
七月份:重庆市焯鑫建材有限公司、中石油长江加油站
八月份:潼南区尊弘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小渡泓畅加油站、潼南区卧佛加油站
九月份:潼南区兴隆加油站、潼南区兴铜建材有限公司
十月份:潼南区崇龛加油站、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潼南区金佛有限公司
十一月份:中石油小渡加油站、铁建实业双江服务区加油站、潼南区丽景建材有限公司
十二月份:潼南区玉溪镇河边加油站、重庆市潼南区葆青蔬果微民气体充装站
(2)夜间值班值守专项检查
每季度检查一次,单位随机抽取。
(3)随机抽查计划(25家)
抽查对象:重庆市巨厦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潼南区世娥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川银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铭万里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潼柏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吉垚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田家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区玉溪镇炬安加油站、中石油江南加油站、中石油双江加油站、中石油塘坝加油站、中石油文明加油站、中石油柏梓加油站、中石油太安加油站、潼南区塘坝胜利加油站、潼南区柏梓金源加油站、潼南区古溪围城路加油站、潼南区小渡农机加油站、潼南区福安加油站、中石化满天星加油站、中石化龙形加油站、五桂加油站、潼南区建设加油站、重庆鸿月成品油有限公司、潼南区丰产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