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安委〔2021〕7号
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减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减灾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重庆市潼南区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
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
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实施方案
二季度,是全区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工作打牢全年任务目标基础,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关键时期。为坚决贯彻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上旬在全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坚持“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目标,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补齐短板,找准薄弱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把“三件事情”做扎实,全面深化风险隐患治理
(一)围绕风险隐患大排查。把务实开展常态化、规范化风险隐患排查,作为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前提,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的问题。
1. 科学制定排查清单。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根据二季度形势特点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突出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类型、不同管理层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殊性,督促企业科学制定班组、部门、厂长等各层级隐患排查表,完善落实排查制度,严格开展分级分类的全员隐患排查。
2. 严格对单开展排查。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务实开展各层级排查人员“应知应会”培训,明确排查重点、熟悉隐患辨识、掌握排查规范。非煤矿山、重大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工贸“四涉一有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易发企业,要突出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及重大变化、特殊气候、危险作业等情况下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 全面开展“走山走水”普查。全面启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统筹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汛前综合检查,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走山走水”灾害排查,强化江河水库、城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涉水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深入开展重点区域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重点区域1:10000精细化调查,加强既有和新生地质灾害点风险排查,加强重要时段和特殊气候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二)紧盯问题隐患大整治。要紧紧围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办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放手。
1. 严格“五落实”。落实整治责任,健全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整治人、验收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岗位、落到人头。落实整治措施,科学合理制订隐患治理方案,分化细化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整治资金,将治理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依法依规列支,不得克扣挪用,确保隐患治理费用充足、资金到位。落实整治时限,根据隐患类别,明确治理时限,细化时间点、项目图,实现闭环管理。落实防范预案,科学合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有效防范整治期间事故发生。
2. 强化“三要求”。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运行。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组建技术团队强化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监督,没有条件的要与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合作,杜绝不懂不会、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3. 突出重点灾害防治。坚持“谁管护谁经营谁负责”,水库、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以及水利工程、在建涉水工程、交通综合枢纽、山洪灾害易发区、林区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经营管护对象的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明确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责任人,及时整治并上报各类灾害风险隐患。
(三)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大执法。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
1. 实施“全覆盖”监管。将务实开展检查执法,作为各镇街和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在重点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扩宽举报方法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依法公开调查处理结果,营造打击安全违法行为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 坚持“三部曲”执法。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镇街要严格按照委托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依法执法,涉及一般程序执法要主动与委托部门对接,主动接受指导。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检查指导,督促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治。区安委办将对部门监管执法绩效实施月排名、月通报和月考核。
3. 落实“三严格”要求。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把“九项重点”做深入,突出解决重难点
各镇街和各行业领域要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1.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临水临崖、高陡边坡等高危路段防护措施缺失,农村地区非法营运、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问题。(牵头区领导:刘立民,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
2.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设备工艺落后、动火和检维修管理不严格、运输混乱失管失控、废料处置不规范以及园区规划不合理、项目准入把关不严等问题。(牵头区领导:曾荣,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潼南高新区管委会)
3.建设施工,着力解决盲目压低造价导致偷工减料、层层转包导致管理失控以及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着力解决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从业人员不系安全绳不戴安全帽、严防高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牵头区领导:李强,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4.非煤矿山,严防非煤矿山管理粗放和石油天然气钻井、压裂、交叉作业等风险。(牵头区领导:曾荣,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潼南高新区管委会)
5.工贸,盯紧涉粉尘涉爆、高温熔融、涉氨制冷高危企业,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负荷生产等行为。(牵头区领导:陈建华,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应急局、潼南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潼南高新区管委会)
6.消防,突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治理。(牵头区领导:刘立民,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应急局)
7.防汛抗旱,紧盯山洪点多面广、薄弱点治理难、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加强山洪灾害风险点和中小型水库、城乡易涝点隐患整治,加快水毁设施修复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牵头区领导:曾伟,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
8.地质灾害,围绕新生突发地灾多以及临边临崖临水设施多、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高、危害程度大等问题,强化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大型水利设施、旅游景区、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周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掌握风险底数,落实管控措施。(牵头区领导:李强,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区教委、区经信委、区文旅委、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潼南气象局)
9.森林防火,严格落实林长制,重点关注林区可燃物载量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行为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加强森林防火站、消防水池、智能监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牵头区领导:李强,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各镇街、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
各牵头部门每月25日前将“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给区安委办(联系人:徐亚红,邮箱:974609302@qq.com)
四、把“十项措施”做到位,切实强化工作保障力度
(一)安排部署——“一方案一会议”抓广泛发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包括10人以上企业),要专题安排部署百日行动,制定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要讲清楚“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的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让干部群众明白重要性和操作办法措施。
(二)宣传造势——用好三个工具
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声势。一是标语宣传,企业车间、物业小区、村居社区,每个基层单位都要张贴三条以上标语。二是举行新闻发布会,区安委办要与宣传部门联合举行三次以上的新闻发布会。三是用好宣传平台,争取做到电视台、官网、报纸每日一条新闻或工作动态。
(三)责任到人——责任人头、尽职标准、公示上榜
做到明确责任人头、明晰尽职标准、明文公示上榜。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工艺、重大隐患、重要水利设施和防洪薄弱点、重点林区和重大地灾点,都要明确行政区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上榜公示、公开监督。
(四)尽职尽责——抓好三个层面“日周月”
一是企业要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二是部门要做到“日周月”监管执法,科(所)每日检查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带队检查执法、主要负责人每月示范检查执法。三是政府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要做到“日周月”调度,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
(五)督查警示——明查暗访、警示曝光、月度排名、末位发言
一是区政府和行业部门建立综合督查组,每月开展百日行动督查,集中力量、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协调检查、严格执法。二是重点督查企业、部门、政府三个层面负责人开展“日周月”工作和深入基层、协同检查、严格执法情况。三是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实行月度排名、警示曝光、末位发言。
(六)严格执法——执法清零、执法强度
将监督执法作为各镇街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手段和方法。要在执法“清零”的基础上,提升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
(七)群众举报——公示电话、明确内容、广泛发动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部门受理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举报,主动公示举报电话、明确举报内容、标明举报奖金、广泛宣传告示,把群众发动起来,把群众变成安监员。
(八)诚信管理——联合惩戒、“黑名单”约束
对事故责任企业和突出违法行为,纳入政府诚信管理平台,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尤其是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三次一般事故或瞒报事故的企业单位,一律上“黑名单”,严格实行企业招标、政府许可、金融服务等约束惩戒和企业负责人约束管理。
(九)节点“五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防死守
强化政治担当和作风要求,“七一”集中庆祝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领导干部在镇街,监管干部在一线,基层安全员、监测员、巡查员在现场,交警在路上,老板在企业。
(十)专家服务——精准服务、深度指导
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同行业“专科门诊”专家深入企业帮助培训和诊断检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优秀企业做法以及自身经验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升方案,助力企业解决难点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