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的工作导向,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不断厚植法治土壤,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区实施方案走深落实,在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中受到了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的肯定与表扬,被列为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党委书记、局长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抓手,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一是主要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全市“两会”精神,以及新《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带动全局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专题听取上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制定《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清单制度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走深落实,督促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区两级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确保全局执法人员新进、复训人员均完成考核要求,执法培训覆盖100%。
2.深学细悟法治理论,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武装。
一是依托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全市“两会”精神,开展专题研讨3次,党员干部结合应急工作实际谈感悟感想,交流发言10人次,撰写心得体会10篇,领导干部讲党课3次。二是持续推进学习强国APP、干部网络学院、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运用,督促干部职工从多渠道、全方位、宽领域自觉学习。三是通过制定《应急管理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以法治思想为指引,筑牢全区安全工作防线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狠抓风险隐患闭环管控,2024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0%、25%,成功应对“7·14”“7·18”“7·24”三次洪峰过境,做到了“无需救援、无需抢险、无需过江”,实现了“未亡一人、未淹一车、未溃一坝”目标,在市安委会(市减灾委)2024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得到江敦涛副市长表扬,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安全屏障。
1.多措并举抓安全,防微杜渐守底线。
一是采取“面上督查+暗访抽查”形式,2024年1-12月,区安委办组成7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区23个镇街和18个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综合督导检查工作,共查出161个问题,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聚焦监管行业抓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指导服务频次,2024年,执法检查328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571个,实施行政处罚13家(人)次、处罚金额238.75万元。
2.风险矛盾勤化解,社会稳定促和谐。
一是持续保持“12350”宣传力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稳固拓展“人人安全员、处处安全岗,举报有人跟、件件有落实”新局面,提升群防群治和社会监督力量。2024年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692起,其中重大安全生产隐患558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11起,生产安全事故19起,无超期未办结案件,实施处罚金额66.261万元,发放举报奖金2.6295万元。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5余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结合应急管理局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一批代表委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规范率、代表委员满意率、走访率均达100%。四是突出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和阅批群众来信,对上级转办信访事项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和督办,建立群众来访事项台账,全年共办理上级转办信访事项6件、干部接访下访126件次。
(三)放管结合深化改革,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及时清理相关涉企规范性文件,全年清理涉企文件1件,我局按要求将《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潼南府办〔2017〕72号文件报送至区司法局进行废止。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潼南府发〔2024〕11号)规定,上述涉企文件已于 2024年9月13日起废止。二是提升服务质效,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确保多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政策在“渝快办”上落地生效,2024年办件219件,无超期办理,好评率100%。三是常态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建立年度“两库一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人员清单库及企业清单),主动认领目录清单14项(子项42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随机抽查企业17家次,将检查结果在信用潼南、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示,及时率、合格率双达标。四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度。深化涉企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承诺许可件163件,占许可事项总比74.43%。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依法行政有制有据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合规。同时,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规范化水平。2024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0个,报送清理文件1个。二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单位与重庆市潼南区塘坝法律服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咨询问题30余次(含合同审定),切实增强了应急队伍抵御行政执法风险的能力。三是成功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单位。为单位1名同志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设立公职律师对办理各类案件可能引发的各种法律纠纷风险及上访投诉起到事前预防及事中监督效果,对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更好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具有积极作用。四是修订完善内部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成区审计局反馈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我局于8月重新修订了《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内部审计制度》,明确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开展工作,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板块内容,建立内部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印发《应急管理执法案件审查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成立应急管理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主要内容、审核意见反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提请集体讨论流程、集体讨论会议程序和决定执行等6方面进行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加大案件法制审核力度、细致度,强化了权力制约。五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并全程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六是持续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全年采购国产电脑40台,自查全局正版软件使用情况2次,落实专人维护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切实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五)强化培训提升素质,规范执法促进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增强执法人员法纪意识,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组织全局44名在编干部参加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完成率100%;组织4名新入职干部参加市应急管理局、全区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并成功申办执法证件;组织1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同堂培训班;组织局内6名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复训;组织全区各镇街分管负责人、应急办主任、应急办业务骨干,区安委会、区减灾委部分重点单位分管负责人、科长,区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180余人;组织参加“周五应急大讲堂”3期120余人次;组织全局在编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抓信息公示促执法透明、抓过程记录促执法规范、抓审核把关促执法公正。在“信用重庆”、公众信息网上公示日常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100余条。案卷审查覆盖率100%,共查找问题60余处,程序不合法的0件,并在2024年度全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获评优秀案卷;积极参加市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执法案件质量。三是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检察院、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增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刑事处罚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积极对接区纪委监委召开双月会商座谈会,强化执法监督再监督,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新格局,全面从严执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纪律意识。
(六)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厚植法治政府建设土壤
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新《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动员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街利用干部大会、专题会议、学习会等形式展开学习宣贯,据统计,干部大会、专题会议组织学习30余次,镇村会议宣贯解读60余次,企业宣讲、企业经营主体班前会共计组织学习30余次。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活动,面向群众发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万余份,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3场次,积极动员本区各企业单位参加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三是常态化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科普知识、事故案例等图文信息和短视频,增强全区人民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四是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提升防汛救灾能力,“循法而行 防救结合 用法治思维打赢防汛救灾主动仗”成功申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被评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受到了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的肯定与表扬。
(七)推进改革落实整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水平
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以“重庆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导,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一是积极入驻重庆市“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按照区司法局相关要求,于规定时限内完成全局所有执法人员入驻“执法+监督”应用,并积极开展执法事项认领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三是对标对表上级部门,落实“管罚分离”要求,印发执行本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对监管业务科室与执法支队的权责关系进行详细划分界定,建立完善两类主体之间案件移交与信息反馈等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监管业务科室与执法支队之间相互制约又相互平衡的监督关系,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按照流程实现闭环管理。四是贯彻落实《关于公布重庆市潼南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修改23个镇街委托执法协议,委托19项执法事项给镇街。
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梳理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科室、整改时限,按需升级执法装备,强化联合执法力度,聚焦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全面记录执法过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普法宣传比较传统。普法宣传工作的广度与深度有待加强,通常依托于如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方式,吸引群众的参与和兴趣程度有限,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缺乏互动性,导致有时候普法宣传工作存在“一宣了之”的情况,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仅停留在文字层面,知道有这么个法律,但是距离懂法用法的程度还尚有差距。二是执法队伍力量偏弱。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多人员增加少,监管力量不足,“小马拉大车”的矛盾较为突出。执法人员普遍不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学历要求,专业性不高。应急管理执法涉及许多领域,特别是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如危险化学品管理,专业知识要求较高,而执法队伍又多数是从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调配过来,因此专业人员,尤其是高层次专业人才较少。三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运用程度不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涉及的范围广,掌握难度大,部分职工包括案审人员对法律法规不能熟练掌握运用,整体的执法水平和案件审查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基层应急管理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镇街委托执法能发现真问题大隐患的专业能力不足,独立办理普通程序的案件量较少。
三、2025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5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理论知识学习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提升我局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严格按照《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潼南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十项措施》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涉企执法联合检查,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的侵扰,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切实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应急管理力量。
(三)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强化“执法+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数字平台的运用,以数字技术赋能执法改革,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高效。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多渠道引进安全工程、工贸、化工、法学等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匹配的专业型人才,适度增加购买服务人员限额标准,出台聘请执法技术检查员政策;加强对本局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镇街应急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五)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为着力点,重点宣传宪法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和技能,通过安全文艺演出、器材装备展示、应急救援及避难现场体验、知识课堂、互动问答、现场咨询、循环播放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在网站上公示我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升应急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