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采购 > 采购目录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21-06-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按照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规定,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从收到文件之日起遵照执行,原《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潼南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作废。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02116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