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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21-02-2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指导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2.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地方标准的实施。

3.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地震灾害的有关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制定水旱灾害涉及民生方面的,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2.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应急管理局下设8个内设科室,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应急救援中心,应急信息保障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29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3.9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0.7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11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收入增加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增加99.96万元。

)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29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29.27万元。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221.82万元,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121.0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8.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62万元,比2020年增加10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71万元,比2020年增加221.8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职责增加,人员规模变大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7.91万元,比2020年减少12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费,此专项经费2021年纳入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宣传、专家评审、购买安监人员意外伤害险等费用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25.5万元,比2020年减少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2020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0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9.03万元,比上年减少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退休人员,人员调出1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187.91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江汶析    联系方式: 023-4455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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