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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全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Ⅳ级应急响应的通 知

日期: 2026-06-09

潼汛指〔20266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全区防汛级应急响应为Ⅳ级应急响应的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潼南气象局监测预报:本轮降雨已基本结束,预计未来两天,我区以阴天到多云天气为主。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66814时,将全区防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级应急响应。

一是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按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后续防范应对工作。

二是抓紧开展雨后核查,重点对河道堤防、水库、山坪塘、山洪沟口、城乡低洼易涝区、等关键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复查,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治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有序做好转移安置群众的安全返家工作,对返回区域必须经专业力量安全评估确认后方可组织群众有序返回,存在风险暂未消除的坚决不得回迁。同时做好安置点服务保障和群众思想安抚工作。

四是持续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持续做好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风险管控,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68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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