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全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Ⅳ级应急响应的通 知
潼汛指〔2026〕6号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全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潼南气象局监测预报:本轮降雨已基本结束,预计未来两天,我区以阴天到多云天气为主。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6年6月8日14时,将全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一是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按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后续防范应对工作。
二是抓紧开展雨后核查,重点对河道堤防、水库、山坪塘、山洪沟口、城乡低洼易涝区、等关键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复查,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治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有序做好转移安置群众的安全返家工作,对返回区域必须经专业力量安全评估确认后方可组织群众有序返回,存在风险暂未消除的坚决不得回迁。同时做好安置点服务保障和群众思想安抚工作。
四是持续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持续做好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风险管控,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6月8日14时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