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潼汛指〔2025〕3号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终止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据气象、水文最新测报:目前,我区本轮强降雨已结束,预计未来两天,我区阴天有阵雨,雨量小到中雨。涪江、琼江水势平稳,辖区内中小河流水位正常。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5年6月20日16时终止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有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克服侥幸心理,常态做好防汛、山洪及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 小时值班制度,持续做好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风险管控,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6月20日16时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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