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急管理 > 应急处置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 2024-10-11

潼汛指〔202419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终止抗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报930日至109日我区降水量42.7毫米,土壤墒情恢复正常。预计我区10月中下旬有3-4次降雨天气过程,以小到中雨为主,累计降雨量40-50毫米,后期出现秋季气象干旱的可能性不大。水库蓄水逐步回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10815时终止针对区县的抗旱IV级应急响应。

经会商,依据《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101016时起,终止抗旱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秋冬趋势预测,整体气温正常略偏高、降雨正常略偏少,请各镇街和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抗长旱、抗大旱”的要求,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强化研判部署持续关注雨、水、墒情,加强供水安全动态监测,准确掌握生活用水及生产需水情况,科学制定用水计划,紧盯深丘地区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用水情况,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和用水安全是抓好蓄水保水。安全的前提下,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蓄水保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强化节水措施落实,为冬春旱情应对做好准备。是抓好灾后补种。针对农业受灾情况,抓紧补栽补种秋季粮食作物,大力发展稻菜轮作种植秋季蔬菜;对受灾较重的果园,及时淘汰死亡果树、补栽幼树,对受灾较轻的果园,加强肥水管理。加强应急准备。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各级救援队伍要保持警惕,进入应急救援状态,一旦出现灾险情,能够快速、果断、有效处置。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101016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