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抗旱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潼汛指〔2024〕18号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抗旱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9月29日至30日,我区已出现一次明显降水天气过程,最大雨量64.1毫米,墒情旱情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人畜饮水困难及农业受灾情况明显改善。据气象测报,10月中下旬,我区还将有三轮降雨天气过程。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30日18时,将抗旱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我区防汛抗旱严峻形势,抗长旱、抗大旱的意识和责任不能松。要按照状态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继续做好调水送水等工作,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弱病残群体正常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要组织实施补改种,多措并举减少农业因旱损失。要抢抓低水位期,加快抗旱工程修复。要加强监测预警,严防旱涝急转,做好局地短时强降水的防范应对。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心安定。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9月30日18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