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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抗旱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 2024-09-19

潼汛指〔202417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抗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抗旱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监测预报,我区全部镇街均达3852天中度至特重气象干旱预计未来十天我区晴热高温天气将持续,无较强降雨天气过程,22-23日气温有小幅下降,日最高气温将降至37℃以下,后期日最高气温又将回升至37℃以上各地气象干旱将持续抗旱形势十分严峻。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91915时将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抗旱Ⅲ级应急响应。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属地属事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抗旱保供水各项工作做到旱情不退、工作不停,确保抗旱有责、抗旱有方、抗旱有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假期群众集中返乡、外地游客集聚,以及学校集中开学等影响及时会商研判,精准施策,确保灾情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区水利局要因地制宜采取管网延伸、泵站提水、打井取水等方式积极开辟安全水源同时做好抗旱督导指导及技术支撑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要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和农技人员下沉一线,分类、分作物制定抗旱减灾措施,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千方百计稳产保收;潼南气象局要密切监视天气发展变化,加密气象预测预报频次,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经信委要全力做好抗旱用电保障;区交通运输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根据区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做好抗旱保障送水车辆派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协作,积极关心和支持抗旱工作。进一步强化应急保障。做好供水设施设备及车辆的维护保养,持续抓好送水入村入户工作,按照“先生活、再生产、后生态”原则合理调水节水做到缺水未消、送水不停重点关注高山窎远户、弱势人群,落实一对一帮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五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要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带头节水节电,营造良好氛围。要关心抗旱救灾一线人员,走访慰问因旱受灾群众,挖掘正面典型事迹,树立抗旱救灾正能量。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主动节水节能,组织基层群众积极抗旱自救,全力减小因旱损失。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9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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