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终止Ⅰ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潼减办〔2024〕18号
重庆市潼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终止Ⅰ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15日7时至16时,我区无降雨,未出现雷电、大风等灾害;涪江上游绵阳大部分地区无降雨,局部阵雨(2-26毫米),遂宁地区无降雨;琼江上游无降雨。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我区阴天间多云,气温26~35℃;涪江上游小到中雨,局地大雨(5-40);琼江上游无降雨。据水文监测:截至7月15日12时,琼江崇龛水文站257.9米,低于警戒水位2.8米,水势降;柏梓水文站248.7米,低于警戒水位3.3米;太安水文站水位246.4米,低于警戒水位0.1米,水位缓慢回落。
截至15日17时全区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8人。根据《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经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报请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17时,终止I级救灾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灾情评估、核定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17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