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部分镇以及全区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潼汛指〔2024〕8号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部分镇以及全区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
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据水文监测:截至7月15日12时,琼江崇龛水文站257.9米,低于警戒水位2.8米,水势降;柏梓水文站248.7米,低于警戒水位3.3米;太安水文站水位246.4米,低于警戒水位0.1米,水位缓慢回落。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自7月15日12时起,崇龛镇、柏梓镇、太安镇以及全区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III级。请各镇街、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持续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一是持续抓好灾后重建。精心组织好清淤消杀、卫生防疫、环境恢复、设施修复、农作物补栽种等,抓紧抢修水、电、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全力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二是加强巡查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淹没区房屋、道路、桥梁、堤防、公园、基础设施等区域的安全隐患,从严从快整治到位,严防次生灾害和事故发生。三是继续做好值班值守。持续关注预警预报和河流水位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在岗在位在状态。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收集统计核实上报灾情,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15日12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