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Ⅰ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潼减办〔2024〕17号
重庆市潼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Ⅰ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7月13日16时至14日15时,我区出现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天气,降雨主要集中在琼江流域,最大雨量出现在崇龛镇,达103.6毫米,柏梓等9个镇街出现暴雨(51-89毫米),未出现大风等灾害;琼江上游250毫米以上有4个站,100-250毫米有56个站,50-100毫米有36个站,最大308.8毫米;涪江上游100-250毫米有5个站,50-100毫米有50个站,最大137.9毫米。截至14日17时全区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497人。根据《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经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报请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决定于2024年7月14日17时,启动I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检查指导救灾工作。
请各镇街、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潼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重庆市潼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4日17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