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部门>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应急处置

关于解除防汛Ⅳ级(蓝色)预警和终止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21年9月8日12时

日期: 2021-09-08
字体: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潼南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解除防汛级(色)预警和终止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据气象监测预报,我区94日至6日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基本结束,涪、琼两江及中小河流均在警戒水位以下,地质灾害风险将为一定风险。预计8日夜间至9日白天,我区及涪、琼两江上游多云到阴天,无明显降雨。9日夜间至10日白天,我区及涪、琼两江上游多云到阴天,无明显降雨。10日夜间至11日白天,我区阵雨(10毫米以下)涪、琼两江及中小河流水势总体平稳。

经会商,根据《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潼南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有关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20219812时起解除防汛级(蓝色)预警,终止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关部门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要加强地灾点的监测防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同时,做好蓄水保水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如遇新情况要及时报告。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庆市潼南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1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