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条硬措施”专项督查的通知
潼安办〔2022〕55号
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条硬措施”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安委办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将于近期开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硬措施”)专项督查,现将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日——8月31日,完成对全区23个镇街、部分重点部门的专项督查。具体日程安排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对一个镇街(部门)的督查时间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督查对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区属企业。(见附件1)
二、督查组人员组成
由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区教委、区应急局、区征地征收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6个督查组,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调阅资料、询问座谈等方法开展综合督查。
四、督查内容
(一)各镇街、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全市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核查是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大检查方案;是否营造浓厚氛围,在企业车间、建设工地、村居社区、景区等基层单位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挂牌企业“三个责任人”是否到岗履职;本地区的高危行业、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灾害薄弱点是否全覆盖隐患排查。
(二)各重点行业部门、各类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含经营性自建房)、危险化学品、燃气煤气等行业领域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情况。
(三)各镇街、相关部门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部署及责任制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严格规范。各督查组要求真务实、较真碰硬,深入基层和企业摸实情、听真话,严督实查、真督实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督查组组长要统筹本组督查工作,坚持“谁督查,谁签字负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二)细致做好准备。各单位要对照《潼南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潼安委〔2022〕7号)认真准备,逐条进行梳理,仔细汇总相关资料台账,并安排专人配合督查。
(三)抓好问题整改。各督查组要查找问题和不足,发现风险隐患问题,及时向被督查单位进行反馈。督查完毕后,区安委办将下发督查结果通报,各单位务必按照通报要求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六、其他事项
各组组长单位负责车辆保障,各组副组长负责检查督查有关协调工作,各组联络员负责检查督查工作汇总总结,并于9月5日前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安办汇总。
(联系人:黄鑫,联系电话:44599076,邮箱:1214740027@qq.com)
附件:1. 安全生产督查组成员分组表
2. 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专项督查内容
(镇街、园区)
3. 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专项督查内容
(行业部门)
4.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工作督查内容
5. 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查内容
6. 督查问题清单
7. 督查报告提纲
重庆市潼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督查组成员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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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别  | 
 督查组组长  | 
 副组长及成员  | 
 督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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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  | 
 区委办副主任赵海浪  | 
 区住建委唐杰(副组长) 区规资局吉辉(成员) 区教委滕涛(联络员)  | 
 桂林街道、双江镇、花岩镇、崇龛镇、区文化旅游委、区旅投集团、区农投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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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  | 
 区政府办副主任向秀贵  | 
 区委督查办邓勇(副组长) 区水利局舒适(成员) 区消防救援支队马鑫(联络员)  | 
 梓潼街道、别口镇、田家镇、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商务委、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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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组  | 
 区应急局副局长卓丽  | 
 区城管局唐海(副组长) 区经信委丁昊(成员) 区应急局黄星森(联络员)  | 
 大佛街道、群力镇、玉溪镇、米心镇、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建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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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组  | 
 区教委副主任杨权武  | 
 区教委贺云豪(副组长) 区应急局全炽鑫(成员) 区文旅委周银(联络员)  | 
 五桂镇、卧佛镇、寿桥镇、新胜镇、区城管局、区林业局、区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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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组  | 
 区征地征收中心副主任袁强  | 
 区住建委张世金(副组长) 区商务委毛岁初(成员) 区交通局谢铭(联络员)  | 
 塘坝镇、小渡镇、太安镇、柏梓镇、区交通局、区城投集团、区水投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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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组  | 
 区应急局调研员米月茂  | 
 区政府督查办张荣泰(副组长) 区林业局王彦(成员) 区应急局李春兰(联络员)  | 
 上和镇、宝龙镇、古溪镇、龙形镇、区水利局、区经信委、区教委  | 
 
附件2
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专项督查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受督查单位: 督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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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条硬措施  | 
 督查内容  | 
 工作开展情况  | 
 督查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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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 
 1.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机制,及时组织传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 
 (1)是否建立跟进学习机制,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 (2)是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专题学习1次(是否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3.21”航空器飞行事故、“4.29”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相关指示)。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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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级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带头示范落实现场调研、专题部署、化解突出问题。其他党委(党工委)成员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工作,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加强支持保障工作力度。  | 
 (3)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2季度)。 (4)是否每季度实地开展调研检查1次。 (5)是否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汇报。 (6)班子成员按照职责,细化党委部门(单位)支持保障重点措施。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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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 
 3.各级党委(党工委)专题研究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有关工作。在2022年5月上旬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明确党委(党工委)成员相关工作职责,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  | 
 (7)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党委(党工委)成员工作职责,专题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可党委、政府联合召开)。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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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企业车间、建设工地、村居社区、景区等基层单位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  | 
 (8)抽查规下(限下)企业,是否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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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各级政府制定出台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专题汇报,并加强督查检查。  | 
 (9)是否建立党委(党工委)及政府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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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 
 6.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每月研究调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各级政府其他负责人要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督导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 
 (10)镇街(园区)主要负责人是否每月开展1次调研检查,组织1次专题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11)其他负责人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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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在2022年5月上旬前,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明确班子成员相关工作职责,并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 
 (12)是否制定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可党委、政府联合召开)。 (13)制定方案前是否组织风险研判,并制定管控措施。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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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强化本级行业部门监管力量配备和条件保障,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监管职责。  | 
 (14)是否设置安全监管机构,并按照编制数量配备足够监管力量。  | 
 查阅资料、实地问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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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 
 9.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推动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组织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 
 每个镇街抽查2家生产经营单位。 (15)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6)是否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17)是否认真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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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在2022年5月中旬前,所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制定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分层级、分岗位落实工作职责和操作办法。30人以下小微企业要按照主管部门制作的“风险明白卡”抓好落实。  | 
 (18)是否制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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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 
 11.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重大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履职要求。分级分类完善重点管控企业(管护单位)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更新;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每月至少指导检查2家以上挂牌企业(单位),督促整改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协调解决2个以上安全管理难题。对弄虚作假、搞“挂名负责人”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 
 (19)是否按照要求对“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进行挂牌公示。 (20)行政负责人每月至少指导检查2家以上挂牌企业(单位),督促整改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协调解决2个以上安全管理难题。努力做到行政负责人每半年检查挂牌企业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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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必查内容。将企业内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厂长经理管理层、部门技术层、车间班组操作层“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各级监管部门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 
 (21)查看镇街(园区)是否在执法检查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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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13.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十五条硬措施”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查思想认识、查履职尽责、查监管执法、查风险管控、查隐患整治,找出差距、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 
 (22)是否细化“十五条硬措施”各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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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聚焦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品、燃气、非煤矿山、工贸、文旅、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重大隐患整改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严格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 
 (24)是否对规下(限下)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严格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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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聚焦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全面检查“一线责任制”的推广落实情况。2022年6月底前,全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电力、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9月底前,全区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工作;12月底前,实现全区所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 
 (25)是否完成规下(限下)生产经营单位“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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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16.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燃气、原油、成品油管道被人员密集场所占压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  | 
 (26)是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隐患整治,即查即改问题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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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严肃查处,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 
 (27)是否建立重点企业排查整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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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 
 18.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打非治违”的职责,建立有队伍、有装备、有保障、有机制的安全生产常态化综合“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围绕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 
 (28)是否制发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9)是否每月25日前向区安委办上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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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突出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运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  | 
 (30)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从严从重处置。 (31)群众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打非案件是否存在处置超期或者不处置的。  |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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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 
 20.各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执法管理权限,加强风险和问题研判,确定重点检查对象,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  | 
 (32)是否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依法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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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各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坚持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对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实施连续处罚。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  | 
 (33)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连续2月是否有所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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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 
 22.组织专家开展常态化服务,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组织专家成立联合指导组深入重点区县、重点企业帮助培训和诊断检查,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升方案。各级监管部门对安全基础底子薄、技术管理水平弱、监管人员经验少的小微企业,组织安全专家或技术骨干定期开展集中指导,帮助解决本质安全短板难题。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提前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督查,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不予举办或延迟举办。  | 
 (34)各镇街、部门是否结合实际,组织专家开展常态化服务。 (35)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未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的,达不到安全标准不予举办或延迟举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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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 
 23.建立健全执法审核、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全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培训,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置,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 
 (36)实施行政执法的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37)是否定期开展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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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 
 24.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七个一”(社会各界一封信、网络媒体一报道、商圈广场一视频、安全“五进”一画册、村居社区一专栏、重点部位一标语、生产企业一措施)的重点宣传措施,大力宣传举报方式、举报重点、奖励办法。拓宽举报渠道,通过12350举报热线、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瞒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 
 (38)是否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品。。 (39)每月开展不少于一篇(次)宣传报道; (40)在繁华商圈(广场)或人员密集商业集中地段的电子视屏上开展短视频、宣传画等多形式宣传。 (41)在建筑工地、交通站点、消防重点单位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标语、张贴海报。 (42)指导规下线下企业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大门和厂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3张以上横幅(海报);在车间内张贴1张以上与生产内容相关联的海报。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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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纳入企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 
 (43)抽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12350”有奖举报制度宣传。 (44)是否将举报奖励制度纳入员工培训教育,实现员工人人知晓。  | 
 查阅资料、现场问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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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 
 26.常态化开展预警预判,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提前做好物资储备调配,严格值班值守和备勤备战,健全完善消防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办法,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 
 (45)是否根据本辖区风险特点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46)是否制定2022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或开展演练。 (47)突发事件预警平台是否有专门的场地,有专员进行管理,专员是否会操作系统,是否进行人员更新,今年转发预警信息情况; (48)镇街是否将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纳入应急办统一管理。 (49)是否编制了年度训练、月、周计划并组织开展训练,汛期应急队伍值班值守情况。 (50)应急物资管理是否建立制度,是否建立应急物资台帐,是否定期进行保养。  | 
 查阅资料、现场问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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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加强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信息发布,落实“叫应”机制,确保喊得应、有回应。对极端天气可能导致的责任事故,分区域、分行业领域细化落实“熔断”机制,严格落实紧急情况下“禁停撤疏”管控要求。  | 
 (51)是否制定完善非常态下的“叫应”和“熔断”机制。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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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在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各级各部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厅级干部在片区、处级干部在区县、一般干部在现场、交警在路上、厂长经理在企业。  | 
 (52)重要节点、重点时段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表并严格落实。  | 
 查阅资料  | 
附件3
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专项督查内容
(区级行业部门)
受督查单位: 督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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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条硬措施  | 
 督查内容  | 
 工作开展情况  | 
 督查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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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 
 1.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机制,及时组织传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 
 (1)是否建立跟进学习机制,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 (2)是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专题学习1次;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3.21”航空器飞行事故、“4.29”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相关指示。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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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带头示范落实现场调研、专题部署、化解突出问题。其他党委(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工作,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加强支持保障工作力度。  | 
 (3)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2季度); (4)是否每季度实地开展调研检查1次; (5)班子成员按照职责,细化党委部门(单位)支持保障重点措施。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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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级党委(党组)专题研究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有关工作。在2022年5月上旬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明确党委(党组)成员相关工作职责,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  | 
 (6)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党委(党组)成员工作职责,专题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可党委、政府联合召开)。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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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企业车间、建设工地、村居社区、景区等基层单位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  | 
 (7)抽查规上(限上)企业、建设工地、村居社区、景区等,是否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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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每月研究调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各级政府其他负责人要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督导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 
 (8)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每月开展1次调研检查,组织1次专题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9)其他负责人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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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 
 6.在2022年5月上旬前,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明确班子成员相关工作职责,并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 
 (10)是否制定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可党委、政府联合召开)。 (11)制定方案前是否组织风险研判,并制定管控措施。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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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强化本级行业部门监管力量配备和条件保障,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监管职责。  | 
 (12)是否设置安全监管机构,并按编制数量配备足够监管力量。  | 
 查阅资料、现场问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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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 
 8.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编制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13)是否制定明确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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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各部门在2022年5月中旬前,制定本行业领域、本系统、本单位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重点推动,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时限,明确责任人员,强化督查考核。  | 
 (14)制定工作方案。 (15)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16)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亲自推动。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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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完善本部门安全监管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坚持集中力量、走出机关、严格执法,监管人员检查工作日必须开展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必须调度推动执法,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开展执法工作检查。评估直接关系安全生产但已经下放的事项,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收回(委托执法)。  | 
 (17)是否完成执法计划,或执法强度连续两月未提升。 (18)执法是否未清零,每月经济处罚强度是否提升。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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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 
 1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推动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组织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 
 每个行业领域抽查2家生产经营单位。 (19)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是否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1)是否认真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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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在2022年5月中旬前,所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制定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分层级、分岗位落实工作职责和操作办法。30人以下小微企业要按照主管部门制作的“风险明白卡”抓好落实。  | 
 (2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 (23)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制定“风险明白卡”,督促指导小微企业抓好落实。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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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分级分类完善重点管控企业(管护单位)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更新;  | 
 (24)是否按照要求对“三个负责人”进行挂牌公示。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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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必查内容。将企业内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厂长经理管理层、部门技术层、车间班组操作层“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各级监管部门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 
 (25)是否在执法检查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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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15.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十五条硬措施”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查思想认识、查履职尽责、查监管执法、查风险管控、查隐患整治,找出差距、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 
 (26)是否细化“十五条硬措施”各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检查。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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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聚焦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品、燃气、非煤矿山、工贸、文旅、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重大隐患整改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严格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 
 (28)是否对规上(限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整治。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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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聚焦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全面检查“一线责任制”的推广落实情况。2022年6月底前,全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电力、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9月底前,全区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工作;12月底前,实现全区所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 
 (29)相关重点行业领域是否完成“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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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18.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燃气、原油、成品油管道被人员密集场所占压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  | 
 (30)是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隐患整治,即查即改问题隐患。 (31)是否对燃气、原油、成品油管道被人员密集场所占压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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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严肃查处,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 
 (32)是否建立重点企业排查整治清单。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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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 
 20.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  | 
 (33)涉及行政审批的相关单位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  | 
 查阅资料、现场问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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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 
 21.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严查资质方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 
 (34)是否自查整改工作。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查资质方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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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 
 22.用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 
 (35)企业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专业承建人员、临时服务人员以及实习试用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一线责任制”。  | 
 查阅资料、现场问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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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重点核查企业危险岗位雇佣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对劳务派遣人员“两不管”开展执法检查和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人员死亡的,要调查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  | 
 (36)行业主管部门是否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务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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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 
 24.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打非治违”的职责,建立有队伍、有装备、有保障、有机制的安全生产常态化综合“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围绕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 
 (37)是否制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8)是否每月25日前向区安委办上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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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突出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运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  | 
 (39)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从严从重处置。 (40)群众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打非案件是否存在处置超期或者不处置的。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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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各监管部门紧盯本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线索摸排和督导检查,整治行业乱象,定期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执法案例。  | 
 (41)是否公开曝光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整治行业乱象。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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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 
 27.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执法管理权限,加强风险和问题研判,确定重点检查对象,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  | 
 (42)是否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依法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43)各行业监管部门是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存在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的。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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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坚持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对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实施连续处罚。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  | 
 (44)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连续2月未提升。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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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组织专家开展常态化服务,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组织专家成立联合指导组深入重点区县、重点企业帮助培训和诊断检查,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升方案。各监管部门对安全基础底子薄、技术管理水平弱、监管人员经验少的小微企业,组织安全专家或技术骨干定期开展集中指导,帮助解决本质安全短板难题。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提前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督查,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不予举办或延迟举办。  | 
 (45)是否结合实际,组织专家开展常态化服务。 (46)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未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的,达不到安全标准不予举办或延迟举办的。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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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 
 30.落实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编制,配备与行业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执法力量,规范委托执法。  | 
 (47)是否按照编制配齐配强执法力量。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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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建立健全执法审核、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全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培训,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置,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 
 (48)实施行政执法的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49)是否定期开展教育培训。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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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 
 3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拓宽举报渠道,通过12350举报热线、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瞒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 
 (50)是否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品。 (51)是否每月开展不少于一篇(次)宣传报道。 (52)是否在繁华商圈(广场)或人员密集商业集中地段的电子视屏上开展短视频、宣传画等多形式宣传。 (53)是否在建筑工地、交通站点、消防重点单位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标语、张贴海报。 (54)是否指导规下限下企业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大门和厂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3张以上横幅(海报);在车间内张贴1张以上与生产内容相关联的海报。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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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纳入企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 
 (55)抽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12350”有奖举报制度宣传。 (56)是否将举报奖励制度纳入员工培训教育,实现员工人人知晓。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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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 
 34.常态化开展预警预判,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提前做好物资储备调配,严格值班值守和备勤备战,健全完善消防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办法,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 
 (57)是否根据本行业风险特点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58)是否制定2022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或开展演练。 (59)是否转发预警信息情况。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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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加强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信息发布,落实“叫应”机制,确保喊得应、有回应。对极端天气可能导致的责任事故,分区域、分行业领域细化落实“熔断”机制,严格落实紧急情况下“禁停撤疏”管控要求。  | 
 (60)是否制定完善非常态下的“叫应”和“熔断”机制。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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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在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各级各部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厅级干部在片区、处级干部在区县、一般干部在现场、交警在路上、厂长经理在企业。  | 
 (61)“两重两新”期间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表并严格落实。  | 
 查阅资料  | 
附件4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工作督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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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内容  | 
 工作开展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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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是否传达。  | 
 是□否□  | 
 在对应□ 打√,查看会议记录  | 
| 
 是否成立本镇街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 
 是□否□  | 
 在对应□ 打√,查看会议记录  | 
| 
 城镇自建房《一幢一档》、《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是否建立与完善。  | 
 是□否□  | 
 在对应□ 打√,查看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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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录入工作实施进度。  | 
 应排查幢,已排查幢,完成率%。  | 
 查看排查员手机APP相应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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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的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 
 已排查出安全隐患幢;已落实应急措施幢,其中:发放《疑似危房通知书》份,落实监测人员幢,人员搬离幢,采取其它措施幢。  | 
 查看发放《疑似危房通知书》存根或回执;查看监测人员名单;其它相关资料。  | 
附件5 
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查内容
受督查单位: 督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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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工作开展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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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领导 重视  | 
 1.建立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有文件、有安排)(是/否)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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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召开防溺水工作会议,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有记录、有图片)(是/否)  | 
 查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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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情况(有记录、有安排)(是/否)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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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制定《防溺水工作预案》《防溺水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是/否)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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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宣传教育  | 
 5.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报、村村通广播巡回播放、到户宣传。  | 
 实地察看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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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召开院坝会、入户走访学生家长等方式,督促家长加强监管,教育引导少年儿童远离防溺水危险。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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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开展安全知识进家庭活动,对家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短信等形式向家长发送安全提示和安全知识信息。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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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联防 联管  | 
 8.政府、村社开展辖区涉水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掌握镇域重点水域台账(是/否)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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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建立镇域重点水域隐患台账,溺水风险点警示标志、防护栏完好,配齐“一绳一竿一圈”等救生设备。实现防溺水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号管理(是/否)  | 
 实地察看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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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镇街(村)成立防溺水安全网格员队伍,签订工作责任书,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安全巡查活动。(有网格员队伍、有责任书、有巡查记录)(是/否)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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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镇街、学校建立“两员两报”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快速有效(有队伍、有措施、有沟通)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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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学校工作  | 
 12.重点检查防溺水主题教育、“五个一”工作、家校共育等工作开展情况。  | 
 实地察看 查看资料  | 
 
附件6
督查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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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表现及事例 (具体到单位、企业、人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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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xx项任务第xx个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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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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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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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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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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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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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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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督查组组长(签字):
附件7
督查报告提纲
题目: ××镇街、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报告
××督查组
2022年7月××日
一、督查基本情况
(一)介绍交叉督查基本情况。包括督查的时间、督查人员组成、督查方式、督查的单位及企业等,要统计相关督查核查数量。
(二)简明扼要作出总体评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介绍被督查单位对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情况。二是介绍被督查单位责任落实情况。 三是介绍被督查单位强化执法情况。四是介绍被督查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
三、典型经验和做法
根据实地督查情况,总结提炼被督查单位3—5个有推广价值和宣传价值的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
围绕督查内容,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问题要有代表性、典型性,做到准确无误、论据充分、客观公正。每个单位指出的点上问题或薄弱环节不少于5个并附影音资料。
五、意见建议
一是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对被督查单位提出整改提高的工作建议。二是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注:1.上述各部分的内容和标题可结合实地督查情况自行拟定。2.督查报告应以督查期间通过座谈交流、资料查阅、实地检查等活动所获取的资料和信息为基础撰写,数据要真实准确,结论要客观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