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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23-03-02

潼南府发〔20232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331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一个目标(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三个坚决不发生(坚决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不发生全国全市同类型事故、坚决不发生舆情炒作事故)、四个聚焦(聚焦重大隐患抓整治、聚焦各方责任抓落实、聚焦基层基础抓提升、聚焦应急准备抓备战)、三大行动(三家专项行动、铸剑执法行动、文化提升行动)”,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实干实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死亡控制指标之内,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实施城市安全数字赋能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设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安全智慧大脑”。加快基础数据汇聚,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年底前,推动完成燃气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

2.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重点解决监管人员不稳定、监管技术落后、防治基础薄弱等问题。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启动镇(街)以及工业园区等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2023年年底前,基层“五有”建设达标率、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3.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化治理,开展今冬明春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新建林火智能监控系统5套,加快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饮水管网延伸工程2项、引水提调工程3项、应急补水工程1项,整治维修抗旱应急配套设施和应急水源配套设施工程5项;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4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86人;配合市地震局完成玉溪、花岩两个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基准站建设。

4.实施安全科技推广应用行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5.实施全民安全文化提升行动。推动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立足“挖掘应急文化,弘扬应急精神”,全面推进区级文化长廊镇街文化街村居文化角企业文化车间四级建设“文化提升行动”,形成一批集宣传、教育、观摩、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安全文化教育基地。深化“线上+线下”媒体联动,把握“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科普教育。

6.实施“百花创新行动”。立足“创新突破上台阶,实干勇为争一流”,全面开展应急管理“一行业一特色、一镇街一重点、一村居一行动、一企业一品牌、”“四个一”创建行动,全域联动,着力构建应急系统特色支撑、品牌统领的格局,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升级提质增效。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7.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

8.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在建项目行业与属地分责共管,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9.强化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探索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强化区安委办、区减灾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同级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定期汇总上报安全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优化“两委十一办四指”组织架构,推动落实专项安全办公室月报告、年述职机制。

10.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按区、镇(街)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11.开展好“铸剑执法行动”。立足“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能力提升”。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全面实施“互联网+执法”,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达100%。严格执法问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调查追责。全面清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文书,畅通执法渠道,推动市、区、镇上挂下派办案,同时强化“线上+线下”集中培训,编印法律法规手册,打造执法文化阵地,全方位锻造技术过硬的执法队伍,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12.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洪涝灾害、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应急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行刑衔接”制度。

13.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

14.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加强举报奖励系统平台建设,提高平台使用效益。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15.加强安全监管法治保障。推进工贸行业企业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网约车经营者安全生产运营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细则和执法标准等地方标准实施。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17.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城市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镇(工业园区)易涝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单位,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8.深化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

19.开展“三家专项行动”。立足“排查整治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全面实施“行业专家、镇街行家、企业管家”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家”行动,完善专家库,对口帮扶指导服务,让专业的人员干专业的事,深化安全大检查,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盯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校园、食品药品、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全覆盖深度排查整治,立足整改抓提升,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提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20.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60公里,改造公路危旧桥梁1座。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实“一统四抓”安全管理,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行业、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化工园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非煤矿山,持续抓好露天矿山破碎和检维修管理,油气井喷、井漏和硫化氢中毒防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旅游,对景区(景点)高风险设备设施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对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园设备等进行检查。其他领域也要加强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等。

21.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等行为;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22.深化中介服务整治。严格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建立畅通申诉、投诉、举报、约谈、通报等机制,强化专家服务监督管理。聚焦“两虚假”“两出借”等问题开展检查督导,严格查处超资质承揽业务、重复收取费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最后防线

2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根据市级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情景化编制各类现场处置方案。加强预案信息化管理,实战化开展应急演练。

24.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强化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实施灾害风险区划管理。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撊鄱蠑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25.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做强区、镇(街)两级专业救援队伍。调整充实区级行业专业救援队伍,完善“专常群”应急力量体系。推动专业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解决队伍“易建难养”问题。2023年,镇街应急队伍建设完成率达100%

26.加强指挥和通信保障。强化专业技术现场指挥官制度,提高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处置应对能力。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区应急指挥中心、镇街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指挥通讯保障,提升现场通信网络开设、通信紧急恢复等保障能力。

27.加强物资装备保障。采取实物储备和企业代储的模式,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推进物资装备信息化管理,强化川渝救灾物资保障应急联动,确保区级救灾物资在3小时内运抵受灾区域,确保满足3000人紧急转移安置需要。及时开展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作,建立“一卡通”救灾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看病之所)生活保障率达100%

28.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强化与周边市区(县)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加强遂潼地区救援协作。完善上下游区域、邻近地区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联合应急预案,推进军地应急力量训练资源开放共享。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推动一批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镇街表彰,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行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落实应急管理津贴补贴,推动应急管理立功授奖机制落实。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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