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23-02-22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潼南高新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222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全面推进2023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应对极端洪旱灾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基本目标。洪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GDP比重不超过1%,守住不因灾死亡、不因灾整村连片缺水、不因灾返贫的底线。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履职尽责,推动防汛抗旱工作“统得好”

1.党政领导带头履职。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汛期党政领导“双值班”制度和区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四级分片包干责任制”。临灾临险时,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部统一调度,其他领导深入包干片区一线指挥。落实并公示全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制定镇街党政领导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清单和履职台账,至少提请党委会议研究1次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单位:区防指、各镇街)

2.主管部门务实履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防汛抗旱工作部门负责制,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履行本行业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直接监管职责,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部署行业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风险和规模大小,分级明确水库、水电站、城市内涝点、防洪薄弱点、山洪灾害点行业等重要设施和重要区域的防汛抗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护单位责任人(以下简称“三个责任人”),并挂牌公示。制定“三个责任人”职责清单和履职台账,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设施(区域)检查指导全覆盖。(责任单位: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3.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履行水库、电站、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航闸、港航等管理职责企事业单位承担管护对象的防汛抗旱主体责任,将防汛抗旱工作纳入“一线岗位责任制”推动落实,制定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以及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二)强化监测预报,推动雨情水情墒情“测得准”

4强化防汛抗旱专项会商。汛前组织召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会,研判汛期灾害趋势。汛期临灾临险,即时组织进行加密会商,分析降雨及洪旱灾害趋势。汛后组织召开冬春趋势会商会,研究部署冬春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潼南气象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5加强监测站网建设。推进监测盲区气象观测站建设,按上级部署完成小渡、寿桥、五桂等中央补短板气象观测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潼南气象局、相关镇街)。全面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强化区级水文站点维护管理,持续优化水文监测站网。(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6提升预报精度。进一步强化基于智能网格的灾害性天气预报系统和基于AI的气候预测系统应用,暴雨过程预报准确度稳定在90%以上,强对流天气提前量稳定在40分钟以上(责任单位:潼南气象局)。

(三)强化预防治理,推动水利工程“拦得住”

7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续建铜车坝水库、双江航电枢纽、五桂镇农村水网工程、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大中型项目,新开工一批小水利工程,谋划一批新的大中型水利工程,争取上级部门批复,完成15个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相关镇街)

8整治销号一批风险点。推进防洪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风险点整治销号,完成塘坝镇金龟村山洪隐患点治理。持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做到防洪薄弱环节和山洪灾害隐患点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相关镇街)。实施整治城区大码头、汇达柠檬、巴川中学积水点3(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9加强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强化全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全区重要河段防洪管控水位等成果运用。(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镇街)

10.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水位。探索建立流域指挥机构,推动同流域统一指挥(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镇街)。和遂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签订水情服务协议,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了解上游水情动态,适时进行航电枢纽水位调度。(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镇街)

11.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保供水。抢抓降雨时机,指导水利工程应蓄尽蓄。实施管网延伸工程,提升骨干水源覆盖区域,提升供水保障率;加强水库之间和水库与塘坝、河流间互联互通,及时调整受旱区域已成水库功能,全力保障城乡生活用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四)强化预警发布,推动转移避险“跑得快”

12.加强宣传引导。聚焦备汛、抗洪、抗旱等阶段性工作重心,组织市级和区级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应对措施传递到社会大众。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严防水事纠纷引发舆情炒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应急局、区水利局、潼南气象局)

13.强化科普宣教。广泛宣传防汛抗旱纪实片、典型案例宣教片,发放防汛抗旱应知应会手册,以“5·12”防灾减灾日、世界气象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为契机,推动防汛抗旱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利局、潼南气象局,各镇街

14提升预警广度。完成智能预警信息发布规程编制和硬件系统升级调试,推动应急广播与预警平台有效对接,推广安装重庆气象App和重庆气象共享平台(责任单位:潼南气象局、区应急局、区文化旅游委)。

15提前转移避险。根据预报,各镇街、各部门逐级进行即时“叫应”,适时按程序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前置布防到水旱灾害高风险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综合应急救援队、蓝天救援队,各镇街)。落实“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5个关键环节,提前转移受灾害威胁区域群众(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强化应急准备,推动洪旱灾害“救得了”

16修订法规预案。完成《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审查,推进各单位优化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潼南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防指成员单位,各镇街)

17加强物资储备。针对性补充无人机、装备运输车辆、水桶、水泵等实用性强的物资装备。编制物资调运预案,鼓励引进智能仓储系统,提高物资仓储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镇街)。

18强化演练培训。分级分行业开展“战汛-2023”防汛抗旱系列演练,参加全市应急救援技能大比武,采取现场会、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防汛抗旱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镇街)。分批次参加消防救援队伍业务骨干激流、潜水救援技术认证培训和冲锋舟驾驶、排水排涝实战化训练(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局,各镇街)。

19.严格专项检查。汛前,按照管护单位(村居)自查、镇街检查、区级部门抽查、市级部门督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备汛检查。汛中,组织开展灾险情应急应对督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抗旱)专项检查。汛后,组织开展冬春防汛抗旱基础设施检查。(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交通事务中心,各镇街)

(六)强化救灾救助,推动灾民安置“安得稳”

20加强增雨找水。更新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标准流动作业站点2个,抓住有利时机增雨(责任单位:潼南气象局,柏梓、双江)组织基层干部找水,新辟溶洞水、地下水等新水源,改善原弃用水源水质作为应急水源(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镇街)。

21坚持抗旱应急送水。对不具备水源条件、无法通过工程措施解决供水的高山地区、采空区、旱片死角等区域,以镇街为基本单元,持续实行抗旱应急送水分片负责制、弱势群体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机制、抗旱应急送水日报机制,送水到水池、到农户。(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

22及时救灾救助。提前预拨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至镇街,积极完成倒损房修复重建,开展冬春受灾群众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看病之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各镇街)。属地政府牵头,组织完成洪水淹没区域清淤消杀、受损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受影响企业商铺复工复产,快速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街和区防指成员单位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将防汛抗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队伍建设探索推进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体化运行,落实防汛抗旱应急值守和抢险救援保障政策,保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运转。

(三)强化考核奖惩。区防指将防汛抗旱工作目标纳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体系,严格逗硬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