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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23-02-21


重庆市潼南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单位:

现将《2023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322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要点

为做好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坚决遏制大灾害,切实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3年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为目标,以十五条硬措施为工作主线,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抓手,在履职尽责、预防治理、基层基础、应急准备、调查评估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推进地震地质灾害工作上新台阶、创新境界。全年地质灾害严防发生人员伤亡,杜绝已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点出现人员死亡(失踪)。

二、主要任务

(一)抓履职尽责,加强责任落实。

1.完善体系机制。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四重网格化地质灾害责任体系,推动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行业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四重网格员和地防员一线岗位责任。推进落实指挥部工作机制、防治救协同工作机制、信息共享与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清单化明确地震地灾防治主体责任,制定《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明确并进一步压实各镇街、各部门年度地震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任务责任。

2.严格督查检查。地指办要会同政府督查组织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汛中、汛后常态督查,对重大事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发警示函、约谈警告、公开曝光、末尾发言、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等方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落实。

3.加强考核奖惩。地指办要将地震地质灾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纳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严格逗硬考核,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镇街、部门实行加分,对已落实监测措施的地质灾害点造成人员死亡或因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纳入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考核扣分,确保地震地质灾害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二)抓预防治理,提升防御水平。

4.推进风险管控体系落实落地。各镇街、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对已有隐患点进行有效管控,力保“点”上防得住;对线性区域风险隐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防治责任,提前发现并处置,力保“线”上找得准;对面域风险区,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全民防灾,力保“面”上控得稳。区地指办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镇街、行业部门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的建立完善开展绩效评估。配合市地震局完成潼南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平台的建设与数据入库,形成潼南区地震风险评估成果。

5.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汛期三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降雨三查制度。开展地质灾害日周月隐患排查,即:汛期每日采取线上监测或群测群防员现场排查的方式动态管控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大村社地防员对有生产生活行为的高易发区、高风险区隐患排查频次,企业地防员汛期每日对企业、在建工程等周边开展隐患排查;镇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负责人汛期每周对辖区内临崖临坡临水临边的居民点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区行业部门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副局长汛期每周组织开展行业内地灾隐患排查;区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副区长汛期每月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隐患排查。    

6.加大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各镇街要落实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做好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地震灾情、社情并及时上报。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隐患“人防”基础,落实“四重”网格员和地防员对全区已有隐患点以及高易发风险区实施群测群防监测。提档升级智能监测预警工程,提升“技防”水平,对重点区域、重要点位实施专业监测,完成玉溪、花岩两个地震预警基准站建设,实现人防+技防有机结合。

7.推进避险转移工作落地见效。区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撤离。深化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重庆市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技术指南》以及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奖励办法。深化细化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落实市级相关规范和政策,不断总结地灾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好的做法,全面提升全区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实效。

8.加快地震地质灾害工程建设。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适时推进实施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作适时对威胁场镇和集市等人员密集、风险性高、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对新胜镇等受地灾威胁的2886人进行避险搬迁。继续推动地震灾害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工程防御和非工程防御整治。

(三)抓基层基础,加强保障力度。

9.加强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要充分发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指挥部工作规则3个刚性制度,组织召开地震地质灾害工作部署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成员单位联席会,组织开展年度、汛前、汛期趋势分析,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汛后督查检查。指挥部办公室向总指挥长专题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

10.加强地灾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细化地质灾害工作统得好、教得会、查得出、判得准、撤得快、救得了、治得实、安得稳“八个得”,推动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向纵深发展,组织镇街、部门地质灾害人员学习“八个得”教学片,总结“八个得”经验做法,让地质灾害工作有标准可依、有模板可学、有流程可理。

11.加强地震地质灾害知识教育培训发挥地质灾害专家和驻守地质队员技术优势,以院坝会、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六活动,开展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主题宣传,制作地质灾害知识随身书、宣传短视频、宣传海报,利用电视广播、户外大屏、公共交通广告、社区电梯广告、手机公众号、乡村大喇叭等阵地,开展通俗易懂的地震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四)抓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1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成区级地震、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修订,组织镇街开展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修订与审定。制定完善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的条件及现场指挥机构的设立,细化应急响应的措施,增加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与响应的联动。至少组织1次包含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科目在内的应急预案演练,将演练方案、脚本、影像资料报市地指办备案。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组织1次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受威胁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区教委督促每个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资料报区地指办备案。

13.加强应急联动。完善预警与响应的联动,强化本级预警与本级响应挂钩,建立预警与行业部门响应的联动,完善指挥部成员单位在不同等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的任务分工。建立预警响应衔接工作机制,健全预警发布、信息共享、联合会商、本级预警与本级响应挂钩、预警评估等工作机制。建立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停航“熔断机制”,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抓调查评估,加大监管执法。

14.推进地灾调查工作规范化。组织观看巫溪“6·23”滑坡灾害警示片,达到“剖析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依照《重庆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相关制度,广泛宣传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新闻通稿,营造严格调查声势。组织全区地质灾害系统人员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专题培训,全面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15.加大地质灾害调查强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有亡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对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必须依照《重庆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开展调查评估。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关系,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规范地质灾害调查移送公安追刑办法,加大对调查组履职情况、移送情况、移送标准的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加强地震地质灾害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部按照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的原则,加强地震地质灾害工作的组织指导;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地震地质灾害工作属事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担当。镇街、各部门要坚决防控一般及以上地质灾害,切实提升破坏性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把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人到、心到、力到,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镇街、各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加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能力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力量。区级要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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