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终止海通大药房潼南区春夏药店医保协议的公示
海通大药房潼南区春夏药店中止医保协议已超过180天,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根据《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有关规定,拟终止海通大药房潼南区春夏药店医保协议。现予以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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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