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医疗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关于2026年一季度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日期:2026-04-01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2026年一季度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规定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将2026年一季度符合医保服务协议解除规定,已按流程解除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附件:2026年一季度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