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2025年度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规定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将2025年度符合医保服务协议解除规定,已按流程解除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附件:2025年度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