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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第三批不予续签新版服务协议机构的公示

日期:2025-08-27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第三批不予续签新版服务协议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5号;和新版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通过现场核查评估、集体研究决议。重庆市潼南区良剂大药房(个人独资)因不满足新版医保服务协议的签订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将不予续签新版医保服务协议。

现予以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反映情况。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42号区医保局603办公室;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23-81653005。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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