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潼南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潼医保发〔2024〕3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局对全区同时开展住院和门诊的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院”)进行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评价时间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说明事项
本评价结果仅反映潼南区定点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领域的信用状况,其中扣分信息来源为2023年内各信用主体被依法依规处理的医保违法违约行为、医保绩效考核结果等。
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分别代表信用极好、信用良好、信用较差、信用极差。信用等级为D级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失信黑名单”。区医保局将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信用评价结果,与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对信用主体实施联合激励或惩戒。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提出异议,反映情况,并提供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42号区医保局602办公室;
联系人:赵凤平; 联系电话:023-81653012。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潼南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领域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信用评价结果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