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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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潼南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关切内容,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等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医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及时对外公开。2022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5条(其中政务动态公开数60条、公告公示数16条、政策文件9条)主动公开文件8条、重点领域相关信息5条。我局本年收到1条政协提案已回复满意度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议程,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和网站维护巡检确保栏目信息质量保证及时更新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由起草科室负责人负第一责任办公室认真审核登记起草科室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双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专人发布。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公众网医保子网站设置部门信息、公示公告、政策文件、预算决算等栏目。在公开内容上按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拟新增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药、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的公示》、《关于阶段性暂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实时公开动态信息、年报、预算决算情况发布征求意见稿、招聘、医保定点等公示公告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里举行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定期组织经办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做到电话畅通、有效回复咨询,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此外,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完善网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测预警,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引发的负面舆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把控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做到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但还存在发布的信息形式内容有待丰富,发布信息数量还需持续加强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确保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升医疗保障信息宣传的广度、深度和质量,对信息报送严格把关,不断提高医疗保障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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