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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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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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

潼医保发〔202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医保脱贫攻坚收官及成果拓展巩固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77号)精神,结合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将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措施

(一)保持医保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实现可持续、扩大惠及面”要求,在全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的政策出前,保持现有医保扶贫倾斜政策不变(即:一是保持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即参即享规定不变。二是保持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提高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取消大病封顶线政策不变。三是保持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不变)。全市新的政策出台后,对标对表上级政策举措和工作要求,分类、有序、逐项调整优化我区医疗保障帮扶政策,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二)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会同卫健、民政、扶贫等部门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监测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定期向卫健部门反馈全区就医自付费用较大人员信息,协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

二、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把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本部门本单位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督导。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统筹做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政策措施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作配合。请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明确任务、协作配合,全力做好过渡时期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边缘户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牵头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各镇街负责做好宣传解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基本医保给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带来的方便和益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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