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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机构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4年6月)

日期: 2024-08-05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机构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4年6月)
序号 违规主体(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 事项来源 违规问题 违规金额 罚款 处理依据
1 小渡镇黄坪村卫生室-张兴 村卫生室 日常巡查 超量开药、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1349.24 1349.2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 杨建明中医诊所 诊所 日常巡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6463.58 6463.5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 潼南区古溪镇碾子村卫生室—周继国 村卫生室 日常巡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医保支付范围之外的药品的费用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 13157.88 13157.8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 陈福映中医诊所 诊所 日常巡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611.31 611.3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 唐春明中医诊所 诊所 日常巡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3426.3 3426.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 重庆潼南颜奇亮中医诊所 诊所 日常巡查 过度诊疗 2003.41 2003.4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 潼南区黎志佳中医诊所 诊所 日常巡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医保限制报销) 874.2 874.2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8 潼南区李伟西医诊所 诊所 日常巡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636 63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9 潼南区梓潼街道碉楼坡社区卫生服务站 服务站 日常巡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1948.34 1948.3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0 重庆潼南慧苍骨科医院 医院 日常巡查 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记录混乱、不全) 85488.73 85488.7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1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 大铜潼荣跨区联合检查 重复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对码错误、记录不全) 11464.4 11464.400000000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2 潼南区桂林街道东风社区卫生服务站 服务站 大铜潼荣跨区联合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医保限制报销) 1935.99 1935.9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3 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豆芽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服务站 大铜潼荣跨区联合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超医保限制报销) 1988.91 1988.9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4 潼南区王智灵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使用说明书》为心脏病患者提供“电针”医疗服务)、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为超诊所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服务、开单医生执业地点非该诊所) 6888.56 6888.5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5 潼南李欣西医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17756.59 17756.5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6 潼南陈桂林中医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480.66 480.6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7 潼南区唐成文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串换药品 3936.81 3936.8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8 潼南韦忠诚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9239.62 9239.6199999999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19 潼南区彭启宇中医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1779.6 1779.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0 潼南双江杜光辉中医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2470.67 2470.67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1 重庆医计堂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潼南卧佛太平街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2637.78 2637.7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2 潼南鲍自康中医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8297.64 8297.6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3 潼南张光俊中医诊所 诊所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1265.85 1265.85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4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井田卫生室-吴启文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19685.66 19685.6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5 潼南区塘坝镇龙珠村卫生室-王远朝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15649.16 15649.1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6 潼南区崇龛镇薛家村卫生室-薛万礼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18666.04 18666.0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7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观音村卫生室-米金龙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840.19 840.1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8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井田卫生室-龚平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 8995.56 8995.5599999999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29 潼南区花岩镇花岩村卫生室-郑杰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串换药品 15274.71 15274.7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0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石碾村卫生室-沈毅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 15794.54 15794.5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1 潼南区小渡镇黄坪村卫生室-张兴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17182.88 17182.8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2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双坝村卫生室-李忠均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 5466.52 5466.52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3 潼南区崇龛镇薛家村卫生室-陈秀兰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769.43 769.4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4 潼南区塘坝镇半街村卫生室-尤振纲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21842.31 21842.3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5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豆桥村卫生室-徐安尚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20324.02 20324.02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6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观音村卫生室-唐俊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7950.54 7950.5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7 潼南区古溪镇碾子村卫生室-周继国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串换药品 10981.92 10981.92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8 潼南区古溪镇宝山村卫生室-李元贵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22908.73 22908.7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39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杨柳村卫生室-莫自豪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20362.23 20362.2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0 潼南区柏梓镇郭坡村卫生室-曹建生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串换药品 9016.14 9016.1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1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卫星村卫生室-曹开虎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串换药品 18637.44 18637.4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2 潼南区花岩镇花岩村卫生室-吴林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 13292.7 13292.7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3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换沟村卫生室-冯兴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23370.66 23370.6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4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观音村卫生室-杨嘉俊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 2843.08 2843.0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5 潼南区古溪镇宝山村卫生室-许雄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16088.9 16088.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6 潼南区柏梓镇浩洋村卫生室-傅红伟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4546.98 4546.9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7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严寨村卫生室-龙国清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20364.31 20364.3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8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严寨村卫生室-李太玖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适应症用药) 28123.5 28123.5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49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井田卫生室-何增兴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串换诊疗项目 20556 2055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0 潼南区崇龛镇薛家村卫生室-何平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 13443.36 13443.3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1 潼南区柏梓镇黎家村卫生室-黄永国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 10869.31 10869.3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2 潼南区双江镇新店村卫生室-杜宇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其他违法行为(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13161.8 13161.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3 潼南区新胜镇圆通村卫生室-代建强 村卫生室 专项检查 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21631.46 21631.4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4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药品说明书禁忌症用药) 387204.63 387204.6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5 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317598.22 317598.22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6 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医院 专项检查 其他违法行为(未严格执行设备说明书规定的训练方案/患者无相应指症) 8853.6 8853.6000000000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7 重庆市潼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 9437.25 9437.25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8 重庆市潼南区塘坝中心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 120726.96 120726.9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59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中心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超适应症用药) 58947.26 58947.2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0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中心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超药品说明书禁忌症用药、超限用药) 68293.79 68293.7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1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中心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超限用药) 26361.86 26361.8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2 重庆市潼南区卧佛中心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超限用药) 14384.89 14384.8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3 重庆市潼南区小渡中心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比照收费) 46322.69 46322.6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4 重庆市潼南区新胜镇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检查 4637.56 4637.5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5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32676.09 32676.0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6 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超限用药) 8173.66 8173.6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7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 1586.27 1586.27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8 重庆市潼南区龙形镇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超限用药) 7083.12 7083.12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69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中心卫生院 医院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 3618.44 3618.4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0 重庆潼南善友阳光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其他违法行为(报销金额超过医保支付标准) 146326.72 146326.72000000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1 重庆协康医院(普通合伙) 医院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其他违法行为(报销金额超过医保支付标准) 93390.13 93390.1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2 重庆潼南华协中医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32324.46 32324.4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3 重庆潼南惠视眼科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918.8 918.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4 重庆潼南康源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超标准收费 64072.56 64072.560000000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5 重庆潼南江南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超量开药 45706.08 45706.0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6 潼南仁义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超限用药) 21047.86 21047.86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7 重庆潼南为民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串换诊疗项目 2727.14 2727.1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8 潼南渝西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对码错误) 65763.99 65763.99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79 重庆潼南民康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对码错误)、其他违法行为(无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 34993.54 34993.5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80 重庆潼南高泽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设备说明书禁忌症规定)、其他违法行为(无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 32751.03 32751.03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81 潼南慈康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12643.41 12643.4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82 重庆潼南慧苍骨科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超标准收费 184.8 184.8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83 重庆潼南文昌医院 医院 专项检查 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限用药) 13983.65 13983.65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裁量细则》第二条
合计 2307482.61 23074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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