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拟订信访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意见,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给予行政处分的意见建议,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信访工作情况,拟订信访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和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三)负责处理群众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部门交办或转送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以及相关领导批示件,负责向各镇街和区级部门转送、交办相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大信访稳定事项。
(四)牵头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五)负责收集和研判社情民意,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诉求问题。
(六)牵头排查各种矛盾纠纷,指导全区实施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调处理信访稳定突出问题和群众到区委、区政府非正常上访以及到市、进京上访,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重大信访事项和信访疑难问题,统筹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
(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