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按照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我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建设,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明确主要领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细法治建设责任要求和内部职责分工,健全机构建设,细化工作任务,多方面推进法治化建设。二是统筹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下发了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实行目标化、路径化管理,有力的推进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督办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并通过督办考核,扎实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民主决策。一是建立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坚持组织开展稳定性、切实将行政决策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同时,组织对决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内容合法。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和信息公开。所有重大卫生健康决策事项,坚持由党组会、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现象,真正做到民主决策。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委机关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内容的合法性。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普遍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指导作用,妥善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疗机构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司法、社会、审计、舆论监督,每年均按期答复“人大、政协”的有关建议提案。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法治宣传氛围。一是带头深入推进机关法治宣传,坚持把普法同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将法律知识纳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党内法规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抓紧抓实干部法治教育。引导全委干部职工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扎实实施“七五”普法。按照国家、市及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及各种纪念日、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卫生法律法规。三是积极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注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栏、在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普及法律知识等方式,大力营造法治创建的浓厚文化氛围。
(四)强化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一是深入开展行业综合治理。围绕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非法行医、医疗美容、“五小”场所、预防接种管理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的打击了非法行医等各项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的规范了全区医疗服务区场秩序。2021年,共立案处罚176件,罚款金额44.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07万元。。二是严格规范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组织开展监督稽查,加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管力度,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会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范、合法有效。区卫健委依法查处的各类卫生健康违法案件,未发生行政执法错案,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在加强监督执法的同时,充分利用打击非法行医、文明控烟进校园等专项治理活动的契机,面向监管对象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
二、特色亮点工作
成功申请创建市级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成为全市7家创建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之一。完善“1+1”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在打击“非法行医”方面的合作,解决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管理相对人不提供身份证明,不配合检查甚至暴力阻碍执法的行为;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探索完善“1+1”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与法院、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提高部分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卫生行政处罚的结案率,解决卫生行政处罚履行和执行难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我们虽然在法治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医疗卫生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步打算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难题,不断拓展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二)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
(三)大力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
(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